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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兴一广场”报建图纸调整予以批前公示。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1、3栋20、21、22号首层的3卡商铺调整合并为2卡商铺;

  2、3A(4栋)栋23、24、25号首层的3卡商铺调整合并为2卡商铺。

  该调整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件:调整后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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