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市疾控中心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招标(JYGCDC-2025-042)公告

其它信息 甘肃省

公告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招标(JYGCDC-2****5-0***2)
    采购单位 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交易编号 JYGCDC-2****5-0***2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联系人 杨坤合 联系电话 1***0注册后查看0****1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5-0**$3-2**$3 1**$3:3**$3:0**$3 报名截止时间 2****5-0**$3-3**$3 1**$3:0**$3:0**$3
    竞价开始时间 2****5-0**$3-3**$3 1**$3:0**$3:0**$3 竞价结束时间 2****5-0**$3-3**$3 1**$3:3**$3:0**$3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市疾控中心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招标(JYGCDC-2****5-0***2) JYGCDC-2****5-0***2 服务类 1注册后查看0.0

    公告内容

    • 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就嘉峪关市2***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JYGCDC-2***25-0***2

      .投标商资格要求

      1.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用人单位法人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2年—2****4年参与国家/省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实验室比对连续三年合格;

      5.投标商需具备完善可靠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具体要求包括:

      1)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须具有实验室认可(CNAS)或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覆盖监测对象现场检测项目,符合本项目监测内容;

      3)单位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三年以上,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的问责或行政处罚;采样检测专业人员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上述资质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商公章。

      .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招标报名:2***2552**$31**$3:3**$32***2553**$31**$3:0**$3

      2.资质审核:2***2553**$31**$3:0**$32***2553**$31**$3:0**$3

      3.竞价时间:2***2553**$31**$3:0**$32***2553**$31**$3:3**$3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址:甘肃省嘉峪关建设西路6***2号

      人:杨坤合

      联系电话:1***0注册后查看0****1

      .相关事宜

      1.由嘉峪关市疾控中心根据投标报名情况进行公开询价;

      2.本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嘉峪关市)网站进行公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本次定标在所有资质和技术参数符合的条件下,采用低价(税后)确定投标商;

      5.中标后3日之内签订协议;

      6.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3%,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3%;

      7.工作完成期限:中标单位应保证于2****5年7月3**$3日前完成全部用人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将用人单位相关验证资料存入各用人单位档案,上交市疾控中心。逾期者酌情扣减经费;

      8.中标单位负责工作的具体要求、监测的用人单位名单等详细信息以及所需的相关支持性资料,可联系市疾控中心获取(联系人:鲁玉红 ,联系电话:0****7-6注册后查看0)。

      六.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按照2****5年嘉峪关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对嘉峪关市选定的6**$3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程比对,具体包括:

      1.现场调查:第三方机构人员与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现场调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留取各用人单位填表涉及到的资料的扫描件和现场设施等的照片,一企一档。

      2.现场采样:与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同步采样,相关原始记录表格按照按实施方案附件2-7的表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取抽样检测方式,选取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重点岗位/工作地点进行检测。

      1)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包括矽尘、水泥粉尘、煤尘、石棉粉尘、电焊烟尘,有机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氯乙烯、二硫化碳、二甲基甲酰胺、甲醛,金属包括铅及其无机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锂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铬、铬酸盐、重铬酸盐)、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物理因素为噪声。

      2)根据用人单位规模,对接触粉尘岗位及工作地点的监测数量要求如下:1)针对大、中型企业,每个用人单位应选取不少于4个接触实施方案附件2-2中规定粉尘的重点岗位进行监测,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在监测岗位所涉及的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应监测粉尘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并将存在应监测粉尘的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要求,所有符合监测要求的岗位总数不足4个时,全部纳入监测。2)针对小、微型企业,应对接触实施方案附件2-2中规定粉尘的所有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监测。

      3)每个用人单位化学毒物监测的重点岗位数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在监测岗位所涉及的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应监测化学毒物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并将存在应监测化学毒物的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 要求,所有符合监测要求的岗位总数不足4个时,全部纳入监测。

      4)当用人单位同时存在2种及以上粉尘和/或化学毒物时,所涉及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部纳入监测,粉尘和化学毒物分别按照(2)和(3)要求选取的岗位数进行监测,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工作地点作为监测点。

      5)除石棉粉尘、电焊烟尘外,开展粉尘监测时应检测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并上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对粉尘性质为煤尘、矽尘和水泥粉尘的,仅需开展呼尘检测;粉尘性质不明确的需同时检测总尘和呼尘,最终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为依据判定粉尘性质,如最终判定为有呼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仅上报呼尘检测浓度,仅有总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上报总尘检测浓度。

      6)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CPE)采用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样品数量不少于4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每班仅有1次作业且工作时长小于3**$3分钟,至少采集2个短时间样品,其余情况至少采集4个样品。

      7)工作地点化学毒物短时间浓度(CSTE)、最高接触浓度(CME)和短时间接触浓度(CPE)采用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样品数量不少于4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每班仅有1次作业且工作时长小于3**$3分钟,至少采集2个短时间样品,其余情况至少采集4 个样品。

      8)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方法对接触粉尘或化学毒物的岗位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进行采样:1)固定作业的岗位,可采用定点或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2**$3%的工作班时间,且采样时段应包含工作地点的短时间采样时段;2)流动或巡检作业的岗位,应采用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段应保证覆盖所有接触有害因素的工作内容,开展职业病主动监测的岗位,采样时长不少于5**$3%的工作班时间,其余岗位最短不少于3小时。

      9)根据用人单位规模,对噪声接触岗位及工作地点的测量数量要求如下:1)针对大、中型企业,每个用人单位应选取不少于4个接触噪声岗位进行测量,对监测岗位涉及的所有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进行测量;2)针对小、微型企业,应对所有接触噪声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测量。噪声接触岗位是指工作地点噪声强度≥8**$3dB(A)的岗位,监测噪声的工作地点原则上选择噪声强度≥8**$3dB(A)的工作地点。

      1**$3)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方法对噪声接触岗位的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4**$3小时等效A声级(LEX,W)进行测量:1)针对劳动者固定地点作业且整个工作班接触噪声有规律时,可依据固定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和每班噪声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通过个体噪声测量进行计算,若每周工作天数不是5天,另需换算4**$3小时等效A声级(LEX,W)结果;2)劳动者非固定地点工作或工作班接触噪声无规律时,应采用个体噪声测量方式,测量时段应保证覆盖所有接触噪声的工作内容,开展职业病主动监测的岗位,采样时长不少于5**$3%的工作班时间,其余岗位最短不少于3小时。

      1**$3针对含有挥发性有机组分化学品的岗位须确定存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 -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等8种有害因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时,才可纳入监测,且开展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企业占比不小于9**$3%。

      12)粉尘应按照 GBZ/T1***2系列标准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化学毒物应按照 GBZ/T1***0和 GBZ/T3***0系列标准方 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应按照 GBZ/T1***9.8方法进行测量;有机化学品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检测可参照实施方案附件2-5《化学品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和峰面积百分比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进行;工作场所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和三氯乙烯等多种因素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同时测定法可参照实施方案附件2-6。

      3.实验室检测:①过程质控:第三方机构人员全程参与市疾控中心实验过程,对样品处理、设备调试、样品检测等各环节进行质控,确保检测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②结果质控:第三方机构自备检测试剂和耗材,利用中心实验设备对选定的6**$3家用人单位所有检测样品与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进行比对。

      4.结果双录入: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调查内容和检测结果与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双录入。

      ***0;

      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552**$3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嘉峪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1.3**$3.1***3.9**$3:1****0)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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