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嵊州市长乐镇高位监控综合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高位监控综合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嵊州市长乐镇高位监控综合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8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长乐镇因综合治理、大气防治、安全监管等需要的原有监控进行布点调整并续租,服务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例,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云东路381号4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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