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 项目: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
招 标 人: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章)
法定代表人:王华(章)
联系 人:毕先生
电 话:1***1注册后查看6****3
编制日期:2****5年0**$3月1**$3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一七年
说明
1、资格预审工作由资审委员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负责实施;
2、资格后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资格审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4、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拟招标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面积、造价、高度、跨度、结构形式等方面选择不超过二项指标以界定招标人所需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
5、招标人提出的类似工程业绩有数值指标的,数值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规模相应数值的 8**$3%,数值指标按四舍五入取整的原则。
6、招标人在本文件自行设置的条件中,其约定内容表述不明确,执行有争议的,按有利于投标申请人的原则处理;
7、资格审查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但解释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的除外。
8、本表由招标人填写;
9、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第一部分招标正文
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
(一)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二)前附表
工程名称 |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龙虎山镇龚店村(原龙虎山中学东方红小学) | ||
设计单位 | |||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 关于对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经发改字【2****3】2**$3号 | 工程总投资 | 6***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注册后查看0.8**$3元 | ||
建筑面积 | 1****0.4**$3平方米 | 结构 | 框架结构 |
建筑高度 | / | 层数 | 地下一层 |
其他工程概况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计划开工日期 | 2****5年0**$3月0**$3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5年1**$3月3**$3日 |
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 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份 数 | 正本1份 副本4份 | 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开标时还需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单位缴纳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 交 | 单位 | |||
地点 | 网上提交,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时间 | 2****5年月日0**$3:0**$3前 | |||
审查时间 | 2****5年月日0**$3:0**$3 |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2、标段的划分:
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文件中投 标申请人全部条件的,
资格审查为合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五)其他规定
1、招投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9]9 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字[2****7]1 号)文件。
2、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与递交投标 资格送审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审查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标段投标。
二、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和要求
(一)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人要求;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注册建造师执业和承接业务规模、限量等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3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9、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3**$3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该记录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1**$3、其他条件:/
□(二)对投标申请人可选择的合格条件(在方框内勾选)
仅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项目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1****0万元(含)以上(专业工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1、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3个月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3个月内(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工程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优良工程奖之一;
a、市级优良工程奖;
b、省级优良工程奖;
c、江西省杜鹃花工程奖(外省奖项应相当于杜鹃花奖);
d、部级优良工程奖;
e、“安全文明工地”一项;
(三)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以证明其满足资格条 件。
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省进赣企业应当提供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指资格后审)。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 打印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 单位缴纳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8、业绩证明材料:(如果有,在方框内勾选,总共不超过三种)
□(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 包告知书;
□(3)施工合同;
□(4)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
□9、荣誉证明材料(如果有,在方框内勾选):荣誉证书
1**$3、其它证书证件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 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提供与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日现场出具的到账证明核对,必须两者核对一致才有效)或者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单位缴纳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本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 (含) 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 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 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投标单位缴纳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 变更时间为准)。
(5)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9〕1**$3 号), 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
(6)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 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 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4 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 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 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1〕1**$3 号)的规定,省外 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 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 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截 图及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备案截图。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 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未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 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以上材料的原件均指原件的扫 描件,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 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 审查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全部放 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开标时,投标人应将所有证书证件或材料随身携带,并将其 装入有投标人名称的文件袋或资料盒中递交(不需密封)。
投标人应当时、当场、当众提交上述有关证书证件或材料。
(四)招标人对投标投资格审查不合格选择内容(方框内勾选)
□1、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三、投标资格审查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
(一)资审委员会的组成
投标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审委员会负责,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时招标人随机抽取技术类专家人(不少于3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的程序按《招标文件》开标程序执行。
(二)审查标准
1、企业资质
企业资质证书所载的承包工程范围必须满足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企业资质升级、延续或者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投标人应当及时变更企业有关证书上的相关内容。升级后重新发证或者及时变更有困难或者须有一个合理期限的,应当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招标人应当认可。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和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载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相关内容,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未及时下发或者须有一个合理期限的,应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招标人应当认可。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安全生产许可
投标申请人所持的安全许可证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与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相符;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和许可范围等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及时下发或者须有一个合理期限的,应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招标人应当认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正本和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下同)
项目负责人所持注册建造师证的等级应满足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其专业类别应与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相一致;注册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数量和规模应符合建造师管理相关规定。
5、类似工程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应大于或等于招标人要求的条件。招标人业绩要求提供结构形式的,投标人提供的框剪结构优于框架结构、框架结构优于半框架结构、半框架
优于砖混。招标人业绩要求提供建筑群建筑面积的,投标人提供单体建筑面积优于建筑群面积。
投标人提供2****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填写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内容,附类似工程业绩主立面照片(或者照片的扫描件)。
6、企业荣誉
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荣誉等级应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要求的荣誉。
7、处罚、行贿记录和失信
根据本资审文件二、(一)第7、8、9款规定,投标人应如实填报。
(三)招标人可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7]1 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投(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可选择/。
□1、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考察(只适用于资格预审);
?2、中标公示后进行考察。
(四)投标人应当按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对所有须递交审查的材料进行扫描。按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房建和市政工程子系统运行的要求和规定,将编制完成的《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和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按本《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须知要求按时上传到规定的网站(本工程招标项目的网址)。
(五)资格审查时,招标人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将所有证件(书)原件随身携带,以备专家评审时审查,未提供证件(书)原件的,或纸质原件与电子资格标书相应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无效资格审查送审文件。
(六)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后)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
(七)资格审查结果应现场公布。
四、本工程拟采用下列第(一)种评标方法
?(一)合理低价法;
□(二)综合评估法;
□(三)报价承诺法;
□(四)/
五、招标人的其它要求
/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资格审查文件中“二、(四)1、2、3、4、5、”选定的条款规定内容, 投标人也应当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诚信承诺中如实填报。 2、本资格审查文件中“二、(一)7、8、9、”款及“二、(四)1、2、3、 4”选定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自报,现场不需要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 3、本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四)5 项勾选,其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 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 位公章。 ( 3 )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 单位公章。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到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主体名称查询。 4、根据赣建招【2****7】1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拟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其资格必须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等级和专业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已有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投标,中标的,其中标资格无效。 5、根据鹰建字【2****1】1**$3 号文规定,自 2****1 年 3 月 1 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附件中下载,并将已签署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送审文件中,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 描件)。 6、本项目执行赣建审批〔2****4〕3**$3号《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告》:对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本省辖区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签发电子资质的企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4年8月3**$3日,从事建筑业活动(含招 标投标)时,凭原资质证书扫描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本省辖区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部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 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资质有效,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视同已提供。 7、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书、证件、材料等均应上传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8、各投标单位所有上传的资料中有不清楚、模糊的情况,影响评标专家正常评审的情况下一律做无效标处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单位意见 | 招标人: (单位章) | 监管机构意见签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审查内容汇总)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 地址: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排衙石大道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1***1注册后查看6****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旁 联系人:桂敏 电话:1***0注册后查看6****7 |
1.1.4 | 招投标监管机构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1.1.5 | 工程名称 |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 |
1.1.6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 标段二:/ |
1.1.7 | 建设地点 | 龙虎山镇龚店村(原龙虎山中学东方红小学) |
1.1.8 | 建筑面积 | 1****0.4**$3平方米 |
1.1.9 | 结构类型及层数 | 框架结构/地下一层 |
1.1.1**$3 | 现场施工条件 | 用地面积:已审批 场地情况:已平整 施工水电:已接通 勘探资料:已具备 |
1.2.1 |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 关于对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经发改字【2****3】2**$3号 |
1.2.2 | 设计单位 | |
1.2.3 | 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 | 已完成 |
1.3.1 | 工程总投资 | 6***0万元 |
1.3.2 | 本项目投资 | 4注册后查看0.8**$3元 |
1.3.3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支持及地方自筹 |
1.3.4 | 资金到位情况 | 已落实 |
1.4.1 |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
1.4.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4.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4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允许 ?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专业施工承包。 |
1.4.5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0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 计划开工日期:2****5年7月0**$3日 计划竣工日期:2****5年1**$3月3**$3日 |
1.5.1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 |
1.5.2 |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 | 专业:市政工程 等级:二级或以上 |
1.5.3 |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交的 资格文件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 质证书为复印件,企业资 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 维码查询) | ?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注册证书;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 ?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
1.5.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7 | 工程分包约定 | 分包内容要求:不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资质要求:/ |
1.6.1 |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 时间: 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的费用:0元。 |
1.6.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份;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适用于报价承诺法); |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一份; ?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一份; □电子投标文件(适用于报价承诺法)一份。 | ||
1.6.3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受理单位: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 递交地点(或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电子平台的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持在线签到和解密) 采用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1.6.4 | 投标截止时间 | |
1.7.1 | 开标会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荫东路和湖西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
1.7.2 | 投标有效期 | 9**$3 日历天 |
2.2.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2.3.1 | 招标答疑会 | 不召开。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招标人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 |
2.3.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 招标文件发出后1**$3天内在网上提出质疑 |
2.3.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日期1**$3天前在网上回复 |
2.4.1 |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日期1**$3天前在网上发放 |
3.1.1 | 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要约价)采用 |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
3.1.3 | 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物价 波动影响合同价款,中标 人应分摊的计价风险 | 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单价涨(跌)幅不超过基准价格±1**$3%; 中标人采购的工程设备单价涨(跌)幅不超过基准价格±1**$3%。 |
3.1.4 | 要约价中取定的企业管理 费、利润等费率 (有标段划分的,取定费 率不一致时,应按标段明 确) | 企业管理费详见预算控制价%; 利润详见预算控制价%; 检验试验费等六项详见预算控制价%。 |
3.1.5 | 本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 | 采用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一或附表二。 |
3.1.7 | 计价时采用的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费用定额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注册后查看0-2****3)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
?采用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注册后查看0-2****3); 2、定额依据2****7《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6《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 | ||
3.1.9 | 信息价的采用 | 江西省造价管理部门2****5年2期信息价 |
3.1.1**$3 | 信息价缺项 的材料价格 | 土建: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执行 安装: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执行 装饰: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执行 园林: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执行 市政: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执行 |
3.1.1**$3 |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 □有,见招标文件附表二?无。 |
3.1.1**$3 | 招标代理费用 |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含要约价)其他项目费中) |
3.2.1 | 工程计费标准 (有标段划分的,取费标 准类别不一致时, 应按标段明确) | 土建按一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安装按一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装修按一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园林按一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市政按一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
3.2.2 | 招标控制价(或要约价)中选用的施工方法 | 模板采用详见预算控制价; 脚手架采用详见预算控制价; 垂直运输机械采用详见预算控制价; 混凝土采用详见预算控制价; 混凝土骨料采用详见预算控制价。 |
3.3.1 | 工程结算时 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其他: (1)材料与设备供应(采购)结算办法:当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硪石、砂等主材采购期信息价超过编制期信息价±1**$3%范围的价格属异常波动费用;当工程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3%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3%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应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以实际施工期间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材料的平均信息价为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内不予调整。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计。水、电、汽油、柴油不调差。 |
3.3.2 | 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 算办法 | 材料结算办法:以中标价为依据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之外须使用的材料,由中标人书面报告招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
4.1.1**$3 |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
4.2.3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技术标部分:(1)-2)、(4)-(9)项材料; 商务标部分:(1)-(5)项材料。 投标文件:/项材料。 |
4.2.4 | 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 | 2****7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
4.4.1 |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 行基本帐户转出)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此四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招标人不得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注册后查看0元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采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或者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或者电子保函(下载打印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 ||
5.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 | □a(技术标); □b(商务标); □c(投标文件,适用于报价承诺法);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 ?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 □电子投标文件(适用于报价承诺法)。 采用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
6.1.2 | 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 | 招标人、监管单位、代理机构 |
6.2.1 | 开标会程序 | ?采用合理低价法的开标程序。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开标程序。 □采用报价承诺法的开标程序。 |
7.1.3 | 采用的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报价承诺法 □招标人自行编制的评标办法 |
7.1.4 | 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 | □标底; ?招标控制价; □要约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
7.1.6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 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 技术类专家3人,其中: /专业抽取首席评标专家/人; /专业抽取资深评标专家/人; 市政工程专业抽取评标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其中: /专业抽取资深评标专家/人; 工程造价专业抽取评标专家2人。 |
7.1.7 | 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排序人中确定中标人。 |
7.1.8 | 定标原则 | ?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 □将得分高者的第一中标排序人,确定为中标人。 |
7.1.9 | 中标排序人的推荐 |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 |
8.2.2 | 工程担保 | □,担保金为合同价款/﹪;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提 |
交;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 ?,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1**$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 | ||
9.3.1 | 工程工期 | □国家定额工期日历天 ?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1***0日历天 □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 |
9.5.1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赔偿金额2****0元/日历天; 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赔偿费限额/元。 |
9.6.1 | 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奖励 | 赶工措施费/; 提前竣工奖/。 |
9.6.2 | 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 | 奖励金额/元/日历天; 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奖励限额/元。 |
9.7.2 | 达到优良工程的奖励 | 合同价格的/%; 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
9.7.3 | 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 | 合同价格的/%; 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
9.1**$3.1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正式签署后/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工程预付款。 |
9.1**$3.2 | 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 | 当工程款付至/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 |
9.1**$3.3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返还办法) |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 7**$3%。经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后最高可付至审核价款的9**$3%,余款 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息结清。 |
9.1**$3.1 | 工程结算 | 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招标控制价与要约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计算下浮比例时应当扣除Z值(暂估价)。 |
1**$3.1.1 |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 | 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文件、标准、规范。 |
1**$3.2.1 | 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 | 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验收报告),材料试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招标人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 |
1**$3.3.1 | 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 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应将方案报设计单位、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行。 |
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
1**$3.1.1 | 说明事项 | 1.投标项目经理应当与投标申请时一致(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进入系统对原申请时的项目经理进行更改,但更改后的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如需更改项目经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对原项目经理进行更改),如不一致,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8】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 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注册后查看0.8**$3元。 一、开标时应注意事宜及相关要求 1、删除本招标文件要约条款及招标文件中 4.4.1 条、4.4.2 条全文并代之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 1、本项目执行鹰公管办【2****0】7号文件:“自 2****0 年 9 月 1 日起,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进行交易的房 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项目,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并行的运 行模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请各投标人按此两种方式缴纳投 标保证金,其余方式(包括银行保函、支票、汇票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予认可。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注册后查看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5年月日0**$3:0**$3。 户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系统自动获取 账号:系统生成 ①各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不得提交保兑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③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到达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帐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④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室内游泳池项目”字样,若备注信息超出银行规定字数,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化填写, 但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标注不清晰,使得招标人产生误认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 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应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提交的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有体现。 银行转账方式: ⑤现已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系统,请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考虑到账时间,投标人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新点公司:4***0-9***8-0****0 。 ⑥由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系统,是采用虚拟子帐户的形式,请投标人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帐号;若有疑问请咨询电 话:新点公司:4***0-9***8-0****0; 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 投标单位必须回到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 ⑧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操作流程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如有疑议,请致电新点公司 1、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电子投标保函(文件内须提供电子保函凭证,通过金融 机构申请电子投标保函成功后,在金融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用户中心”— “我的订单”— “我的投标保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9】4**$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 见》(建市【2****9】6**$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工作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1***0 号)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办公室》(赣公管办【2****0】5号) 等文件精神。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人在金融服务系 统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与银行转账和银行汇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函应当载明本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和有效期,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备注:电子投标保 函 2****0 年 0**$3 月0**$3 日正式实施,在电子投标保函申请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咨询 “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咨询电话:0****1-8注册后查看3 。 金融服务系统(网址):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3、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4 号)和《关于房 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1〕1**$3 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 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 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截图及 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备案截图。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未 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 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招 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 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 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 主体名称查询。 注: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投标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视为有效查询。 5、根据赣建招【2****7】1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拟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建 造师担任,其资格必须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等级和专业要求。项目负责人(注中资格 等级和专业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已有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有在建工程的, 不得参加投标,中标的,其中标资格无效。 6、根据鹰建字【2****1】1**$3 号文规定,自2****1 年 3 月 1 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 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附件 中下载,并将已签署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送审文件中,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 标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7、本工程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时需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 将缺项、漏项部分综合单价重新报财政审定,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的 内容作相应修改。 8、中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 将进行电子考勤制度,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每月需到岗 2**$3 天以上,建造师无正当 理由缺岗一天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 元,关键岗位人员缺岗一天扣除违约金人民币 3****0 元。在项目结算时,根据检查结果、考勤登记情况计算施工单位违约金,并将应扣除的违约金清单报行业监管、审计等部门,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 9、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3﹪。 (1)采用银行保函的,中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中受益人名 称为招标人。 银行保函提交时间: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3 天内且在合同协议签订前。 银行保函担保期限:履约担保递交之日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 银行保函解除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无违约行为。 1**$3、施工合同应使用最新版。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 目投标。 1**$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3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 题。 1**$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3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围标、 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3、若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即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同时建议行政监督部门给予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不良行为行政处罚。 1**$3、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要求需按《鹰潭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 1**$3、农民工工资发放形式按余府办发【2****2】1**$3 号文执行,本项目执行赣建【2****9】 2**$3 号文《关于加快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1**$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 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税[2****8]4 号文) ,工程排污费不计取。如投标单位在制作 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 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1**$3、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一正四副的 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格送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各投标单位严格落实赣建建[2****2]4 号文《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打击违法分包、出租资质参与投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如有违反行为,按相关文件进行查处一经查 处严肃处理。举报电话 :0****1-8注册后查看9、0****1-8注册后查看2。 2**$3、本项目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需按要求提供淋浴空气能热泵、游泳池专用除湿机组、泳池专用空气源热泵等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未能按要求提供的,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考虑自身条件谨慎参与投标。 二、不见面开标相关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 1 小时进入鹰潭市不 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委托代理人 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 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全部 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与之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注: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 册”(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b2**$3a-1***0e8***7bcb8e.html 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4***0-9***8-0****0。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6**$3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 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自询标 内容发出起 2**$3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 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询标窗口。招标文件中与之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 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三、本项目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 地址: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排衙石大道 联系人及电话:毕先生1***1注册后查看6****3。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旁 联系人及电话:桂敏1***0注册后查看6****7 3)监管机构: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1-5注册后查看3 |
1**$3.1.2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置的重大偏差、否决投标、投标无效、拒收内容及评判标准(注:只能选择上述内容之一设定一项) | 内容 | 评审标准 |
重大偏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形 | ||
否决投标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形 | ||
投标无效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形 | ||
拒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形 |
注:1、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
2、招标人在本文件自行设置的条件中, 其约定内容表述不明确,执行有争议的,按有利于投标申请人的原则处理。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
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
1.1.5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
1.1.6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
1.1.7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7。
1.1.8建筑面积: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8。
1.1.9结构类型及层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9。
1.1.1**$3现场施工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1**$3。
1.1.1**$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为通用要求条款,招标人擅自修改的,修改内容无效。
1.1.1**$3本招标文件中除标题外的黑体字内容为重要内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应当严格遵守。
1.2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
1.2.1立项批准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
1.2.2设计单位: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2。
1.2.3施工图纸备案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3。
1.3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
1.3.2本项目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
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
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
1.4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
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
1.4.2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
1.4.3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
1.4.4承包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
1、依法进行施工分包的,应当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号)的规定。
2、专业工程分包: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根据“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分包专业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规定,招标人允许总承包企业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将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内容、专业分包企业情况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说明,中标后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招标人不得向总承包企业(投标人)指定专业承包企业,专
业承包企业不得在一个招投标项目中同时接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总承包企业(投标人)的专业分包。
招标工程项目中的暂列金额(指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暂估价(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或者设备暂估价),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禁止将达到招标规模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违法分包。
3、采用专业工程招标的,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4、劳务作业分包:允许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4.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
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
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5)投标保证金凭证。
(6)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应当提交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3(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1.5.4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
1.5.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组织结构【指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应当与《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的组织结构人员一致。不一致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无效标处理。
1.5.6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7。
1.6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网站: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1.6.1。
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采用电子招标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文件(指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各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投标人应带电子钥匙(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无法读取,或者当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仍无法解密、或者未到场进行解密的,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或网站):见招标文件专
用要约条款1.6.3。
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
1.7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
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
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3 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
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报送、检查
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依照标准和规范及劳动定额和计价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
(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
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4)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5)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
(6)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要约价等)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
2.2现场踏勘
2.2.1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1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招标答疑与澄清
2.3.1招标答疑会: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1 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 中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
2.3.3招标人书面答疑与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3 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疑与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疑与 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提出问题和招标人作出的答疑与澄清均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人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2.3.3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问题(资格后审招标,采用不记名方式提出质疑)和作出答疑与澄清。
2.3.5招标人答疑与澄清内容应报送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并接受其检查。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4.2补充通知应报送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并接受其检查。
2.4.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补充通知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2.5招标文件的报送和检查
2.5.1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报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
监管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检查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3.招标控制价
3.1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应当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按规定必须进行财政预算评审的,通过财政预算评审后即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1.1编制招标控制价(要约价)采用的计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
3.1.2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
[2****7]1号)规定的原则确定要约价。
3.1.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约定中标人应承担的计价风险: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
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1、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以及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招标人约定中标人承担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风险宜控制在5%),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填写《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合同附件;
当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当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3.1.4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要约价中的管理费和利润应予以明确。要约价中取定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见招标文件专
用要约条款3.1.4。
3.1.5本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
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下同)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填写在本招标文件附表一中,以便投标人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要约价时,应当参考当地建筑市场材料和设备的实际价格,招标人不得采用整体下浮的方式确定要约价。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控制价和要约价中采用的设备和材料价格填写在本招标文件附表二中。
3.1.6招标控制价应当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公布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指详细到综合单价;下同),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采用《报价承诺法》进行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和要约价应当公布至综合单价分析表(含施工措施部分),未按要求公布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不予检查,由此造成的工程经济纠纷由招标人负责。招标控制价与要约价的工作内容应当一致。
3.1.7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费用定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7。
3.1.8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提出书面质疑或者网上无记名公开质疑。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复查,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
差大于±3%时,招标人应当调整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之日前五天告知所有投标人或者在网上公开所有的质疑问题(不得公布单位名称)和答疑,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和要约价应重新同时公布,调整后重新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和要约价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依据。
中标后,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者要约价)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者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者要约价)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与招标施工图纸不符的,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3****0万元以上项目二个月,下同)内向招标人提出,双方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修正合同价,签订补充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未提出对工程量清单(或者要约价)的误差内容,视同无异议,招标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
3.1.9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信息价的采用:信息价的采用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招标人可采用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
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招标文件附表一和招标人采用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所在地信息价进行评审。
3.1.1**$3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3。
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所在地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招标人采集市场价格后应当按照《江西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赣建字[2****1]7号)文件的规定确定材料价格。
3.1.1**$3招标控制价(含要约价)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3。
3.1.1**$3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含要约价)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3。
3.2工程计费标准和选用的施工方法
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
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 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
3.2.2招标控制价(要约价)中选用的施工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
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 中的施工方法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要约价。
3.3工程结算和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
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1,并在合同中约定。
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工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招标控制价与要约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计算下浮比例时应当扣除Z值(暂估价)。
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并体现在合同中。
(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4.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4.1投标报价
4.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4.1.2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电子钥匙(CA数字
证书)或者软件密码锁、投标软件和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和投
标报价。投标人不得为其他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其涉及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并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在网上公布。
4.1.3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当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子目和工程量、项目特征与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低于工程成本的投标报价应当予以否决。
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当将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查(含电子版),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未按要求报备或者未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
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
4.1.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违反强制性条文的,
投标报价应当予以否决。
4.1.5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报价的基数和计价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计取。未按该规定计取的,其投标报价应当予以否决。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4.1.6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应当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让利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其投标报价应当予以否决。
4.1.7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投标报价中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作出否决其投标的评判。
4.1.8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进行认真地分析,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施工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做出是否有能力实现要约条件的判断,投标人不得盲
目承诺报价。
未响应要约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1.9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的乘积应当与本单项小计费用一致,单项小计费用累加后应当与各分部分项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计算机的运算偏差除外)。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
4.1.1**$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所在地市场信息价土建[含市政工程中的道路、桥涵、排水工程(不含排水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主材±8%(含±8%),绿化苗木、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3%(含±1**$3%),市政±1**$3%[含±1**$3%;不含市政工程中的道路、桥涵、排水工程(土建部分)]以内的,属于允许范围。低于上述标准下限的,投标人应当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品牌、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出具供货商供货保函[由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函数额不低于该部分材料(设备)投标价格与招标文件约定的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之间的差额;投标人应当将加盖了供货商单位公章的供货保函复印件粘贴在商务标中,开标时请带好原件,以便(备)评标委员会审查。中标后五日内向
招标人提交供货商供货保函原件。否则,招标人可参照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处理]。低于上述标准下限,投标文件中无承诺书和供货商供货保函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4.1.1**$3投标人应当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4.1.1**$3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开标的,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在合理竞争报价之外,以及采用报价承诺法开标的,当响应要约价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1.1**$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采用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1**$3。
4.2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3)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4)材料或者设备价格低于4.1.1**$3条款标准下限的,必须提交承诺书和供货商供货保函(如果有);
(5)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承诺书、响应性内容的承诺;
(5)辅助资料表;
(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7)施工组织设计;
(8)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9)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送审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2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7)辅助资料表;
(8)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提交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复印件;
(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2.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2.3。
4.2.4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2.4。
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带好相关证件(证书)、材料等原件,并提交(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
4.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
4.3.1电子投标文件均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章。
4.3.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4.4投标保证金
4.4.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4.1 中 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格的2%且不超过5**$3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4.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收。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4.3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帐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4.2 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采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或者电子保函(下载打印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4.4.4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 日内退回图纸和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图纸押金。
4.4.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1.1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标书的,按下列方式密封:
(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书分别密封;
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投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详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
a、技术标正、副本(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技术标投标文件)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
b、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c、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2)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指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下同)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 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5.1.5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1.6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5.1.1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标书的,按下
列方式密封:
(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书分别密封;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投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详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
a、技术标正、副本(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技术标投标文件)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
b、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c、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2)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指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下同)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 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5.1.5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1.6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招投标的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
5.2投标截止期
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 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
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通过网络退还给投标人。
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后,可通过网络撤回并对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通过网络重新上传递交。
5.3.2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标书的,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5.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理,给予
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6.开标
6.1开标
6.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6.1.2开标时,招投标监管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1.2。
6.1.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即迟到1**$3分钟以上)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6.2开标会程序
6.2.1开标会程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2.1。
6.2.2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按以下方式开标、评标、定标:
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采用下
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和邀请招标项目,不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开标时,招标控制价、合理低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合理竞争报价、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要约合理低价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计算原则执行。
程序一: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按以下
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电子化招标项目,投标人先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对电子资格标进行解锁),招标人再对所有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含电子资格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验各投标人相关证书(证件);
(7)抽取下浮系数和调整系数,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计算D值,将等于和大于D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排序,确定参加评审的投标人。
(8)采用资格后审的,开启前1**$3名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审查,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或者不合格投标人名单;
(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3)公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入围情况;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3)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3)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排序)人,同时公示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本工程资审时申报的荣誉和业绩,公示期不少于3 日(节假日超过2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程序二: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的和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以及邀请招标项目,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6)同程序一;
(7)采用资格后审的,开启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审查,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或者不合格投标人名单;
(8)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9)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并当场核验,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生效;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1**$3)公布技术标得分(入围)情况。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同时宣布招标人考察评分(招标人未对投标人建筑市场行为考察的,招标人考察综合评分应当按同一分值打分);
(1**$3)按评标办法的规定,随机抽取下浮系数和调整系数;
(1**$3)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3)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宣读密封完好的标底价格;
(1**$3)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3)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排序)人,同时公示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本工程资审时申报的荣誉和业绩,公示期不少于3 日(节假日超过2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6.2.3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按以下方式开标、评标、定标:
公开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在1**$3家以上时,采用下列开标程序一;公开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在1**$3家及以下时,采用下列开标程序二。
开标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要约价的计算等,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计算原则执行。
开标程序一: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在 1**$3家以上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宣布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的数量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数量。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招标人使用计算机将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随机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后,再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3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3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当投标单位超过摇号机一次摇号数量时,可采用人工摸球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备选投标人。
(7)随机抽取的3**$3个备选投标人先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解锁(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对电子资格标进行解锁),招标人再对所有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含电子资格标),备选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或者备选投标人解锁失败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
备选投标人解锁后,出现备选投标人少于3**$3个时,招标人应在剩余的已随机编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3**$3个备选投标人(如剩余的投标人不够补足3**$3个时,则全部补入备选投标人),其他投标人退场;补足3**$3个备选投标人的流程只限一次,补入备选投标人出现解锁失败时,不再补入备选投标人;补入备选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或者备选投标人解锁失败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
(8)开启备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布所有备选投标人的承诺报价;响应要约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未响应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退回。
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备选投标人不足3个时,本次招 标失败;招标人可结合招投标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开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9)招标人从已随机编号的有效投标报价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3个投标人(如有效投标报价备选投标人不足1**$3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抽取方式采用摇号机摇号和人工摸球两种,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剩余的有效投标报价备选投标人作为侯补投标人。
(1**$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验随机抽取产生的1**$3个投标人相关证书(证件)。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查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宣布牵头人。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现场进行验证并比对,投标人应当自带证书原件备查。
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1**$3个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
(1**$3)查验相关证件(证书)后,将1**$3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含资格标文件),全部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①采用资格后审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资格审查认定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不再评审,资格审查结果待后与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同时宣布。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 可结合招投标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开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②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直接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宣布经评审合格和存在重大偏差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当出现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时,招标人应当在侯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 1**$3个,经查验相关证件(证书)有效后,将其投标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含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审查);当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达到1**$3个时,剩余的侯补投标人退场。
当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个数不足以补足1**$3个时,则全部补充进入证件(证书)查验和评审程序。
(1**$3)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排序)人;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按已确定的方式(摇号或摸球)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第一中标侯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侯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人的排序结果进行确认。
(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1**$3)开标会结束,投标人离场,招标转入定标阶段。
(1**$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节假日超过2天的,公示期顺延最
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开标程序二: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在1**$3家及以下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宣布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的数量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数量。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招标人使用计算机将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随机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不排序。
(7)投标人先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对电子资格标进行解锁),招标人再对所有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含电子资格标)。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布所有投标人的承诺报价;响应要约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未响应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退回。
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 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验投标人相关证书(证件)。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查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宣布牵头人。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现场进行验证并比对,投标人应当自带证书原件备查。
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
(1**$3)将查验相关证件(证书)有效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①采用资格后审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资格审查认定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不再评审,资格审查结果待后与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同时宣布。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 重新组织招标。
②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直接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宣布经评审合格和存在重大偏差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
(1**$3)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排序)人;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人,
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第一中标侯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侯选人。抽取方式采用摇号机摇号和人工摸球两种,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人的排序结果进行确认。
(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1**$3)开标会结束,投标人离场,招标转入定标阶段。
(1**$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节假日超过2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评标
7.1评标
7.1.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3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
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 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号)第5**$3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3号,2****3年第2**$3号令修正)第2**$3条、第2**$3条、第2**$3条、第2**$3条、第2**$3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3号,2****3年第2**$3号令修正)第5**$3条规定内容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2)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号)第3**$3条、第3**$3条、第3**$3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3号)第2**$3条、第3**$3条规定内容的;
③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3)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号)第3**$3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3号,2****3年第2**$3号令修正)第5**$3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上传至指定网站的;
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④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3条、第5**$3条、第5**$3条、第5**$3条、第5**$3条、第5**$3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号)第6**$3条、第6**$3条、第6**$3条、第7**$3条规定的;
③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3号,2****3年第2**$3号令修正)第6**$3条、第7**$3条、第7**$3条、第7**$3条、第7**$3条、第8**$3条规定的;
④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7.1.2评标程序
1、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并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将开标现场查验的投标人的证件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下同)送评标委员会复核。主要复核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查验外省进赣备案、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4、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在投标文件评审之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标进行资格审查验证。电子化招标项目主要与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应用信息数据库进行电子比对,按下列内容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
(1)查验或者电子比对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进赣备案、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2)查验或者电子比对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单位是否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投标资格无效;有在建项目的是否符合规定;
(3)查验或者电子比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荣誉等情况(无该项要求的不查);
(4)查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和不合格名单(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资格审查结果与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同时公布)。
5、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或中标侯选(排序)人。
7、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人或中标侯选(排序)人。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与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8、将评标结果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推荐的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开标现场公布。
对在开标现场出示的证件原件有争议的,评审裁定为投标无效、否决投标、重大偏差等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资格审查(送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核验和裁决。
9、评标结束。
7.1.3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3,以下评标办法经招标人采用即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1)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7]1号)中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技术
标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并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数量确定开标方式。
(2)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7]1号)中的“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采用量化计分评审。
(3)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7]1号)中的“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报价响应招标要约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要约价应当与招标控制价同时发出。
(4)招标人自行编制评标办法的,详见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的评标办法。
7.1.4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4。
7.1.5开标前由招标人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派出的不大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
7.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6。
7.1.7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
7.1.8定标原则: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8。
7.1.9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排序人的数量:见招标文
件专用要约条款7.1.9。
7.1.1**$3招标文件有规定、有要求、有禁止的内容,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投标无效或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定为投标无效或重大偏差。
7.2偏差(适用于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7.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的偏差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均属细微偏差。
7.2.2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对投标文件的偏差内容进行评审,凡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偏差,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不得认定为重大偏差。
7.2.3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未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约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如下:
1、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总价比较偏差(累计偏差)在万分之零点四以内(含),或者需评审材料(含非评审材料)中的同一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类别材料用量总数比较偏差在千分之五以内(含),属允许范围内的正常偏差,电子比对不显示红字。
2、总价比较偏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或者需评审材料(含
非评审材料)中的同一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类别材
料用量总数比较偏差超过千分之五时,出现偏差的内容将以红字显示,专家评审时应根据红字显示的内容进行分析、对比再按下列方法进行裁判:
①总价比较偏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但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含)的幅度内,或者需评审材料(含非评审材料)中的同一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类别材料用量总数比较偏差超过千分之五但不超过千分之十(含)的幅度内,经评审确属累计计算偏差引起的,裁定为细微偏差处理。
②总价比较偏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但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含)的幅度内,或者需评审材料(含非评审材料)中的同一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类别材料用量总数比较偏差超过千分之五但不超过千分之十(含)的幅度内,经评审属非累计计算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理由及总价比较偏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六,或者需评审材料(含非评审材料)中的同一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类别材料用量总数比较偏差超过千分之十的,这二种情况均裁定为重大偏差。
7.3投标文件澄清
7.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 1**$3号,2****3年第2**$3号令修正)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的,可由其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澄清并签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现场澄清的有关问题进行书面确认。
8.授予合同
8.1中标
8.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1.3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8.1.4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
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8.1.5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8]4**$3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
[2****7]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9]9号)文件的规定。违反规定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1.6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8.2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8.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房地产开发、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担保的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8.2.2。
(1)本工程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
①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
[2****4]1***7号)及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数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3%,保函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数额的支付保函。
投标人履约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3天内一直有效;
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3天内一直有效。
②本工程超过1亿元人民币,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金额 和滚动担保期限按年度划分。
③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担保手续费不列入投标报价,在投标附录中计取,并在合同中约定。
(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3%)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②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的支付担保。
③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3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3天内一直有效。
8.2.3 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2.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8.2.5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
8.2.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8.2.7招标人支付担保函和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函、低价施工风险担保函、承包商(中标人)供货保函等担保函均采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5]7**$3号)示范文本。
9.合同主要内容
9.1施工合同的采用
9.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3-0****1)示范文本。
9.1.2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
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9.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2.1进度计划
(1)报价承诺法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将具有工程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招标人审核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9.3工程工期
9.3.1本招标项目的国家定额工期,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的约定: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1。
9.4工期延误
9.4.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 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9.5工期延误的赔偿
9.5.1非本招标文件9.4条款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延误赔偿费:
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5.1。
招标人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9.6工期提前
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工期提前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1。
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2。
9.7工程质量
9.7.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9.7.2 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
乙方达到优良工程奖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2。
9.7.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乙方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3。
9.7.4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因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9.8工程安全
9.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9.9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9.9.1合同价款的确定: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约定。
9.9.2建设工程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5]8**$3号)文件执行。
9.9.3合同价款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发、承包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
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招标控制价与要约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计算下浮比例时应当扣除Z值(暂估价)。
9.1**$3工程款支付
9.1**$3.1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3.1。
工程开工后,招标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9.1**$3.2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3.2。
9.1**$3.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3.3。
9.1**$3材料设备供应
9.1**$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9.1**$3.2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
应得到甲方确认。
9.1**$3工程竣工结算
9.1**$3.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1**$3保修
9.1**$3.1 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3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9.1**$3.2 甲、乙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1**$3.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质
[2****7]1***8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9.1**$3其它
9.1**$3.1严格执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详见《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1**$3.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
方标准。
1**$3.1技术规范
1**$3.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1。
1**$3.2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
1**$3.2.1本招标项目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1。
1**$3.3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3.3.1本招标项目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1。
1**$3.图纸和技术资料
1**$3.1施工图纸
1**$3.1.1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1**$3.2技术资料
1**$3.2.1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1**$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3.1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3.1.1招标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1**$3.1.1。
1**$3.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否决投标、投标无效、拒收及评判标准等: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2。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投标人技术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技术要求,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可其为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并按竞争规则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合理低价法适用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
合理低价法与建设行业招标文件配套使用,当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招标投标人须知(该内容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
(一)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招标人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工程项目,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设计变更、隐蔽签证、风险范围外的价差和合同约定及人工费的政策性调整除外)。
(三)投标人不得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在评标时将影响报价排序或中标。评标委员会认定情节严
重的,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四)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五)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压级压价;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时,招标人应当改正,并书面或者在招标网上告知所有投标人。
(六)合理低价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招标人应重点加强标后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七)无正当理由,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 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人原因,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致使施工合同无法履行,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中标人损失。
(八)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天或累计2**$3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责任。
二、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签到,接受投标文件,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宣布应当递交投标文件数量和实际递交投标文件数量;
(三)查验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证书原件(资质证书为复印件,下同),查验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宣布牵头人,确认投标资格。电子化招标项目,除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宣布牵头人需现场查验外,自动对投标人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并查验,投标人应当自带证书的原件备查;
(四)查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凭证;查验外省进赣投标人进赣备案手续;
(五)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电子化招标项目,投标人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六)采用资格后审的,开启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审查,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或者不合格投标人名单;
(七)按下列方式之一验标并开标,电子化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辅助系统开标:
1、邀请招标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含开标时实际递交标书在9家以内), 按下列顺序开标:
⑴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
⑵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
⑶开启并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
⑷按投标报价竞争方式确定合理低价(D)值及排序,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2、公开招标项目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多于
1**$3家,按下列顺序开标:
⑴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 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合理低价(D)值。
⑵将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7名(工程投资额 1****0万元以上不少于9名)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排序在第8名(或第1**$3名)至第 1**$3名的为技术标入围评审候补人。
⑶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否决投标,为防止流标,按下列方法解决。(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则重新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确定合理低价(D1)值,并将等于合理低价(D1)值报价排序第一。其他大于重新确定的合理低价(D1)值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⑷投标报价排序在第 1**$3名(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
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
⑸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先将技术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评审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否决投标后,排序在第8名(或第 1**$3名)至第 1**$3名的候补投标人依序依次补充参加技术标第7名(或第9名)评审。技术标评审结束,投标报价排序在第8名(或第 1**$3名)至第 1**$3名(含)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技 术标评审竞争失败,退场。不得再补充进入商务标评审。
⑹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
⑺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将排序前三名的商务标投标报价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当商务标文件排序前三名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否决投标后,排序在第4名至第7名(或第9名)的候补投标人依序依次补充参加商务标第3名评审。
三、评标程序
(一)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并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三)资格预审的,将开标现场查验的投标人的证件原件送评标委员会复核。主要复核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查验外省进赣备案、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电子化招标项目由评标委员
会进行电子信息比对。
(四)资格后审的,在技术和商务标评审之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标进行资格审查验证,电子化招标项目主要与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用数据库进行电子比对,按下列内容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
1、查验或者电子比对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进赣备案、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2、查验或者电子比对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是否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投标资格无效;有在建项目的是否符合规定;
3、查验或者电子比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荣誉等情况(无该项要求的不查);
4、查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和不合格名单。对上述在开标现场出示的证件原件有争议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核验和裁决。
四、技术标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初步评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
(一)技术标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之一)
下列十项内容投标人以承诺的方式体现在技术标中。
1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与招标范围相同
2 投标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是否满足要求
7 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8 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 投标的组织结构中人员名单是否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1**$3 注册建造师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按施工要求到场及在施工期内不随意更换的诚信承诺
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属于否决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标准(含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评审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和公平地对排序前第7名(或第9名)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
(三)否决投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3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 1**$3号、第3**$3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按附件一裁判。
五、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内容,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进行评审。
(一)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和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文件均可入围参与商务标竞争,技术标不排序。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不再参加商务标的投标报价竞争和详细评审。技术标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按“开标程序”第(七)项重新确定(D1)值,仍不足三家,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
新组织招标。
(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
1、组织结构是否合理;
2、技术人员专业配套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3、是否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
(三)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3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六、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
(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0.9**$3(M-Z)+Z]值属于偏高投标报价,失去参与平均值计算和竞争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大于(M)值和小于[0.8**$3(M-Z)+Z]值该范围的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失去参与平均值计算和中标排序资格。
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3(M-Z)+Z]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3(M-Z)+Z]值以内时{[0.9**$3(M-Z)+Z]≥A≥[0.8**$3(M-Z)+Z]},为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合理竞争报价去掉 1-3名最低投标报价后,随机抽取 1-3个报价计算平均值。
4、投标报价竞争时,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为防止流标,(D)值以上和以下合理竞争投标报价可重新参与竞争、排序和评审一次(否决投标除外)。
⑴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足三家;
⑵所有投标报价小于(D)值;
⑶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予以否决。
5、当所有投标报价(A)均超出合理竞争报价区,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暂列金额和暂估价(Z)值不得让利竞争。
(二)合理低价(D)值的计算
D={β[μ(M-Z)+α(AP-Z)]÷2}+Z
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M——招标控制价
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0、0.9***5、0.9***0、0.9***5、0.9***0、0.9***5、0.9***0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μ——招标控制价M值市场价格调整系数,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为 0.9***0、0.9***5、0.9***0、0.9***5、0.9***0 等 5个系数(在开启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AP——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
AP=(A1+A2……+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3(M-Z)+Z值至大于或等于0.8**$3(M-Z)+Z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仅有七家(含)及以内时,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合理竞争报价(AP=A);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八家至十五家时,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十六家以上时,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3(M-Z)+Z]值时,类别调整系数:
一类(含市政)工程为 1.0;二类工程为 1.0***3;三类工程为1.0***6;四类工程为 1.0**$3。
当AP值小于[0.9**$3(M-Z)+Z]至大于[0.9**$3(M-Z)+Z]值时,类别调整系数:一类(含市政)工程为 1.0**$3;二类工程为1.0***4;三类工程为 1.0***8;四类工程为 1.0**$3。
当AP值小于或等于[0.9**$3(M-Z)+Z]值时,类别调整系数:一类(含市政)工程为 1.0***5;二类工程为 1.0**$3;三类工程为1.0***5;四类工程为 1.0**$3。
(三)合理低价的排序方法
1、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合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价格低者排序在前;仍然有并列者时,随机产生排序。
2、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当所有合理投标报价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
(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予以否决时,则重新按下列方法之一随机重新确定合理低价(D1)值,重新排序和评审(排序有并列者时,排序方法同前项):
⑴合理竞争报价仅有四家及以内时,由低到高依次直接排序,最低报价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排序第一;
⑵合理竞争报价在五家至七家时,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或以上;当(D)值以上有一家或二家时,应先去掉(D)值以上的,不足,再去掉(D)值以下一家最大的]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一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⑶合理竞争报价在八家及以上,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或以上;同上)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二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四)商务报价的评审
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标底)的,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当参考招标控制价(标底)。
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为合理低价前三名,第一排序人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第二排序人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排序前三名如有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技术标入围者按排序依次
补充进入第三排序人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清标(含电子化清标)
⑴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是否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计取;
⑵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及材料价格等费用是否按《管理办法》第四十五、五十条及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进行评审的规定计取;是否存在计算等各类误差;
⑶审查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
违反《管理办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一条及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进行评审的有关规定或者存在不平衡报价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规定认定其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2、评审材料价格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需评审材料、设备价格表,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超出允许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书面说明。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3、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与比较
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当将投标报价与其进行评审和比较。也可将投标报价相互评审与比较。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5、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
⑴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投标报价其合理性成立;
⑵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投标报价其合理性不成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又不能合理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裁定其低于个别成本,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6、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违反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应当予以否决;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计算机计价运算合理误差除外),评标委员会可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7、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证实其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询标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被认定为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列出被认定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8、评标委员会应对合理竞争报价(D)值排序前三名或当出现商务报价初步评审第4种情况时,重新确定(D1)值后,重新排序前三名进行评审。有下列内容时按前项规定处理:
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是否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
⑵投标报价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
⑶投标报价是否有严重漏项、计算错误等;
⑷不可竞争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否按规定计取;
⑸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相关计价规定。
七、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一)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评标报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偏差及重要内容,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
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八、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九、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并公示3 日,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名单定标,办理定标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经评标委员会 综合评估,择优量化计分,并将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综合评估法主要适用于对技术、性能有特 殊要求或者邀请招标项目。
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设定为 1***0分,其中技术标响应性3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2**$3分,企业综合素质 1**$3分,投标报
价6**$3分,得分高者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招标人可参照《合理低价法》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一、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详见《合理低价法》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在技术标评分时,开标程序七增加在开标现场对企业综合素质预计分;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结束,招标人宣布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后,开标程序七增加宣布招标人考察评分,综合素质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复核;
(三)招标人宣布投标报价得分后,开标程序八增加计算总得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详见《合理低价法》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五增加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分;
(二)投标报价评分前,评标程序七增加对开标现场对企业综合素质预计分的复核。
(三)评标程序八增加复核总得分。
三、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应当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
(一)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标准(3分;每项0.3分)下列十项内容投标人以承诺的方式体现在技术标中。
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与招标范围相同;
2、投标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是否满足要求;
7、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8、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的组织结构中人员名单是否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1**$3、注册建造师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按施工要求到场及在施工期内不随意更换的诚信承诺;
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否决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
公正和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
(三)否决投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3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 1**$3号、第3**$3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按本评标办法附件一裁判。
四、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2**$3分)
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见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并计分。技术标的评审,分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两部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计分,取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
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对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部分最低得分不能低于 1**$3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对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对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有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投标应当予以否决。评标委员会应书面陈述其否决投标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并签名。
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不再参加商务标投标报价的评审。
技术标评审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企业综合素质(1**$3分)
(一)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8分)
1、投标注册建造师资格(1分)
凭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计分(注册建造师未到开标现场或两证不全者不计分)。
⑴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计 1分;
⑵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计0.5分。
2、投标注册建造师开标之月前6**$3个月内的业绩(4分)
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业绩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按4**$3%计分。
⑴注册建造师凭获得优良工程奖证书原件国优(含鲁班奖)2分;省杜鹃花(外省为相当于杜鹃花奖)1.8分;省优 1.5分;市优 1.0分;
⑵凭能证明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证明材料: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专业工程为竣工验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或施工合同)五件原件中的不少于三件按下列标准之一计分:
⑴工程业绩指标大于等于招标项目(均满足)的计2分;
⑵工程业绩一项指标大于等于招标项目(一项指标满足)的计1.5分;
⑶工程业绩指标小于招标项目计 1分。
工程业绩指标设定按《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企业资质和施工业绩等设置的通知》(赣建招标[2****3]1**$3号)执行。
投标人提供2****9年 1月 1 日以后中标的省内工程项目作为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为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
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1分)
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按最高技术职称计分,不重复)证书原件计分。
⑴高级工程师计 1分;
⑵工程师计0.6分。
4、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合理0.6—1分。
5、项目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0.6—1分。
(二)其它评分内容7分
1、施工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计3分;二级计2分;三级计1分;
2、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考察综合评分4分。
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的质量、安全、信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在开标现场公布。
优秀计4分;良好计3.5分;合格计3分。
考察综合评分在宣布技术标得分后公布。
六、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 1**$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人宣布技术标评分结果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宣布投标企业技术标响应性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和企业综合素质三个评分项目的得分。
八、商务报价6**$3分
(开标现场预计分后,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与复核)
(一)投标报价得分具体计分方法:
公布技术标得分后,先随机抽取市场调整系数和下浮让利系数后,开启商务标和宣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9**$3(M-Z)+Z]值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可参与报价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0.9**$3(M-Z)+Z]值或者最高投标限价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3、投标报价(A)在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9**$3(M-Z)+Z]
值至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8**$3(M-Z)+Z]值范围的,均有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取值机会。
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⑴合理低价计算
D=0.9**$3P
D——合理低价(D、M、P、A、F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P={[μ(M-Z)+β(AP-Z)]÷2}+Z
M——招标控制价
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
AP——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取值范围的报价,均可参与平均值计算的随机抽取(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
AP=(A1+A2……+An)÷n
A——参与随机抽取取值范围的报价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十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μ——招标控制价市场调整系数,市场调整系数 μ为0.9***0、0.9***5、0.9***0、0.9***5、0.9***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调整系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0、0.9***5、0.9***0、0.9***5、0.9***0、0.9***5、0.9***0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各投标报价按下表参与报价竞争计分。
投标报价计分表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 | 得分 | |
1 | 其他大于0.9**$3P报价 | 1**$3 |
2 | 1.0**$3P>A≥1.0**$3P | 2**$3 |
3 | 1.0**$3P>A≥1.0**$3P | 2**$3 |
4 | 1.0**$3P>A≥1.0**$3P | 3**$3 |
5 | 1.0**$3P>A≥1.0**$3P | 3**$3 |
6 | 1.0**$3P>A≥1.0**$3P | 4**$3 |
7 | 1.0**$3P>A≥P | 4**$3 |
8 | P>A≥0.9**$3P | 5**$3 |
9 | 0.9**$3P>A>0.9**$3P | 5**$3 |
1**$3 | A=D=0.9**$3P(合理低价) | 6**$3 |
1**$3 | 0.9**$3P>A≥0.9**$3P | 4**$3 |
1**$3 | 其他小于0.9**$3P报价 | 2**$3 |
A—某投标人的合理竞争报价,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⑵合理低价得分确定
①合理低价计6**$3分;其他有效按投标报价计分表确定得分。
有效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否决投标、重大偏差等情况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②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评审要求详见《合理低价法》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二)商务报价合理性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公布后,评标委员会经济专家应当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符合下列情形的,评定其为合理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和企业优惠让利,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
违反《管理办法》第四十九、五十条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认定其投标予以否决。
2、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符合本评标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3、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时,各投标
人遵守了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符合计价规定,反之,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时,投标报价执行了计价的有关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上述内容规定,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的,评标委员会经询标,该投标人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上述内容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记录。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否决投标或者低于成本的,应当详细说明理由,理由应当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九、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一)计算报价得分和总得分,总得分高者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合价低者排序在前,仍有并列者时,随机产生前后排序。
(二)评标报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偏差及重要内容,并由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与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十、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十一、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中标候选(排序)人名单应当公示3 日,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名单定标,办理定标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 | 编制人:(盖注册执业章) 招标控制价:元; (请先导入控制价清单,此处内容从控制价清单中获取,请仔细核对是否有误!) Z值: 元; 注: 1.Z=暂列金额+暂估价;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规定只计取税金; 3.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按江西省计价规定计取; 4.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计取,未按上述规定计取费用,超出规定偏差的,按重大偏差处理; 5.招标控制价如未按上述规定计取,导致投标人的报价出现偏差,不得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其中:建筑:元; 装饰:0元; 安装:元; 市政:元; 园林:0元。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总代理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单位 |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投标 监管机 构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备案受理人:(章) 负责人:(章) |
附表一
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 | 进项税率(%) | 单位 | 数量 | 信息价或 评审参考 价(元) | 自报价 (元) | 差价(元) | 差价小计(元) |
注:1、本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和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由招标人填写。自报价、差价、差价小计、合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设备和材料的 价格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时此表中的材料用量应与招标人的材料用量基本一致,投标人应按定额含量计算出本表中的材料用量,计算时定额含量不得调整。
附表二
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小计 |
注:1、招标人应当将本招标项目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等内容全部填写在本表中。
2、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