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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云南省

公告内容

发布时间:2****5-3-1**$3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拟将医院已报废的一批资产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及杨分院区

三、项目内容

(一)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拟将已报废的一批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处置。

(二)存放地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及杨分院区。

(三)处置方式:打包处置。本着公平竞价的原则,符合项目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价高者得。报价包含资产的残值、拆卸费、搬运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相关人工费用等。

四、项目要求

(一)成交人需在接到成交通知2个工作日内将回收金额全额汇入医院指定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拆除、清理及转运;

(二)成交人在拆除、搬运过程不得破坏现场环境;

(三)成交人对项目所有处置资产要求全部清场,不得弃留;

(四)成交人拟派工人在拆除、搬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成交人在拆除、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等各种费用由成交人全额承担;

(六)成交人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置标的,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使用,如造成违法后果或不良影响,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医疗设备/器械回收;

(二)供应商须具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明》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三)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的服务机构,并提供驻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六)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竞价;

(七)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5年3月2**$3日1**$3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0****1-6注册后查看9(工作日:8:0**$3-1**$3:0**$3,1**$3:0**$3-1**$3:0**$3)

(三)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资产管理部邮箱ssyzcglb@1***3.com(注意:邮箱名称为全小写字母)进行审核,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并接受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竞价。

(四)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5.企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明》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扫描件,各供应商需通过商务部网站的“政务大厅-其他业务-绿色流通服务-备案查询”(https://zszy.mofcom.gov.cn/lsltfw/datasearch)查询,并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备案查询截图。

6.企业回收场地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通过报名,不得参与现场踏勘与竞价。请各参与竞价单位报名前核实自己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若成交后发现材料不真实、存在造假等情况,成交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现场踏勘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到院进行踏勘(请携带公司公章),因报废资产有部分在其他院区,请接到通知的供应商按时到达通知地点。

八、竞价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一)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需提交资料:

竞价响应文件按照报名资料的(一)至(六)项,提供一正本,密封加盖公章。

九、竞价方式

本次报价分两次进行,各供应商在现场踏勘后提交第一次报价,根据报价由高到低排序,邀请通过资格审查且出价高的前五家供应商进行现场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弃权。

医院竞价小组对所有参与现场竞价的供应商资质原件进行审查。二次报价后由竞价工作小组推荐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公示期满后签订资产处置协议。若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或质疑,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一经核实,由后一排位者顺位中标,医院不再组织二次竞价处置。

首次竞价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二次及以上竞价,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竞价小组在1家或2家的基础上进行竞价。

十、监督

本次竞价处置全程由纪委办公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室电话:0****1-6注册后查看8。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5年3月1**$3日

来源: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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