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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四川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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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2**$3.7****7%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四川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2**$3.7****7%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G3注册后查看5SC1注册后查看6转让底价1,7***8.0****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5-0**$3-1**$3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5-0**$3-0**$3
是否联合转让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四川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成立于2****9年1**$3月1**$3日;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7***9号乐山数字经济示范园3号楼1-2层;统一信用代码:9注册后查看0MA6B0PX3**$3D;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2**$3.7****7
所属行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成立时间2****9-1**$3-1**$3
所在地区四川 乐山市 市中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7***9号乐山数字经济示范园3号楼1-2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沟通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注册资本8,2***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文杰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注册后查看0MA6B0PX3**$3D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业务无法提供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7**$3.2****3%
2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3.7****7%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4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7,3***3.3注册后查看32,5***4.0注册后查看34,8***9.2注册后查看1
审计机构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
备注编号:中天恒蜀专审字[2****4]第0****4号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4-0**$3-3**$3 2,6***2.3注册后查看2-1***1.3注册后查看1-1***4.1注册后查看3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7,3***3.3注册后查看32,5***4.0注册后查看34,8***9.2注册后查看1
备注财务报表数据为2****4年1-6月数据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3.7****7%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2**$3.7****7%
持有股份数——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8M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乐山市市中区
住所/注册地址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永林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3XU
批准单位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股权评估备案及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
批准日期2****5-0**$3-2**$3
批准文号乐国资产权〔2****5〕2**$3 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1,7***8.0****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标的转让的交易价款由交易双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四、意向受让方被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乐山分所的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转受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部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由转让方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行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存续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等;

二、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优先权交易规则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若普通竞买人在场内形成“最高报价”,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就普通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本项目无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有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经挂牌申请人通知,场外行权人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场外行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权情况说明

一、本次转让涉及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股东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声明不放弃本次标的转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选择场外方式行权。

二、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未征集到优先购买权股东,本交易项目自动延长项目公告期限。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

一、标的企业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

标的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其中: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主要为货款;预付款项主要为货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其他公司的往来款及房租;存货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其他流动资产为应交增值税。

2、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机器设备主要为宝德服务器、组装流水线贴片生产线等;电子设备主要为长城电脑台式机、长城电脑一体机、宝德显示器等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目前均存放于标的企业的乐山工厂内。

二、标的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有1**$3项需要申报的表外资产,均为专利类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久源评报字【2****4】第8**$3号《资产评估报告》。

三、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其他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未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使标的处分存在移交风险;不存在借用、他人实际占有、留置、在途等情况及有关通知等义务没有履行的情况。转让方保证对标的具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标的无权属纠纷。

二、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未经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质押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或实施可能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任何其它行为,也不得通过增资方式引进新股东。

三、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印鉴使用应提前告知受让方。

四、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五、在评估基准日(2****4年6月3**$3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与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六、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收到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3日内完成工商变更过户手续。

七、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八、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伍通 1***2注册后查看0****8。

九、其他事项详见《四川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2**$3.7****7%股权转让协议》(样本)(下称: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5-0**$3-0**$3 1**$3:0**$3:0**$3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8***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4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乐山分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乐山分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订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詹先生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3-2注册后查看5
项目报名联系人李先生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8注册后查看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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