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不动产历史遗留化解项目购买计划

其它信息 云南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不动产历史遗留化解项目购买计划

购买主体: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参照《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2年版)》要求,该项目服务目录代码:“B1****1”,目录名称:“信息化服务”。

资金预算:该项目资金为1***8.4万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5〕1号),从“ 不动产遗留化解、老旧小区评估及林权数据整合专项资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化解项目”中列支。

二、购买内容

(一)对全市的财产登记服务事项进行接口改造与数据共享工作。

1.升级改造登记簿日志接口程序,确保增量数据实时上传;

2.优化不动产电子证照系统运用功能;

3.优化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接口;

4.优化金融机构抵押登记数据查询接口;

5.联通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监管平台;

6.联通不动产权籍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权籍调查数据与登记数据共享互通;

7.建立不动产数据一致性对比机制。

(二)磨憨—磨丁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及数据库服务建设。将磨憨权籍数据融合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管理系统,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权籍系统等数据库的建设与权限进行改造,开发建设分区登记证书证明颁发计数器,磨憨—磨丁不动产登记一窗系统建设与数据共享,建设磨憨镇和主城五区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通查通办工作。

(三)提升改造不动产登记服务系统建设功能。结合昆明市委、市政府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工作要求,对不动产登记流程、功能等进行优化提升和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妥善化解昆明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企业“办证难”,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4〕7号)及有关采购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鉴于本项目预算未达到2***0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符合本次项目条件的服务单位。

五、目标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升级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登记系统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1〕4**$3号)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市《关于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不动产化遗办〔2****1〕1号),完善化遗专项功能模块建设,同时,通过系统流程集成、功能设计开发,全面实现昆明市和磨憨的通查通办服务目标,进一步提升口岸城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水平。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3室

联 系 人: 付花

电 话: 0****1-6注册后查看0

邮箱: 5注册后查看4**$3@qq.com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