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沿街门面房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停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83号,枚乘东路1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 | 所在层数 | 1楼 | ||||
租赁面积约(㎡) | 568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否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见附件出租标的清单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原租约至2025年1月31日止,目前未撤场,意向承租方需充分了解上述事项,谨慎参与报名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临街商铺,交通便利,区位较优,周边设施配套齐全。房产现有电力额定容量较小,若增容需缴纳增容费(费用由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核定后收取);承租期内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 | |||||||
其他情况 | 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标的,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出租方予以配合。如本次公告产生新承租方,出租方将督促原承租户尽快腾空房屋并移交新承租人,新承租人进场经营时间、租金及租赁合同起算时间按照出租方将出租标的实际交付新承租方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须详尽知晓上述事实,谨慎参与报名承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01733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5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见附件出租标的清单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根据淮国资发〔2024〕29号《关于优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程序的通知》,本公告的内容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2024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淮阴工学院 |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每个报名者只能参加该项目的其中一个标的竞价,单个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根据项目房屋实况、出租方装修要求及承租方经营需求合理设计装修书面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须符合消防规定,并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营业;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禁止经营网吧、足疗按摩、电子游戏机室、娱乐、设备加工、汽车美容等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或噪音的项目等。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及使用罐装液化气。不得从事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十、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十一、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报名前,需携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察,参加竞价必须在系统中上传经招租人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扫描件,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十二、意向承租人需签署承租人承诺函加盖公章、签字后扫描上传。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五)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六)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自主交易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竞价系统”《 企业国有资产自主交易系统意向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出租方定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组织集中勘察现场,因现场勘察不详细的意向承租房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前如有咨询等可先联系淮安市淮阴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军,电话:注册后查看 3.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他看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组织)、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参加竞价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1月13日—1月22日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自主交易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自主交易系统意向方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 3、参加竞价必须在系统中上传经招租人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扫描件。 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成功后,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见出租标的清单,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1月24日10:00—10:2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无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租方:淮安市淮阴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