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1 建设地点:九龙坡区-高新区 重庆高新区西永组团O分区O0**$3-2-8/0**$3、O0**$3-2-1**$3/0**$3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7亩,总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住宅2**$3栋,住宅面积约1**$3.9万平方米;集中商业2栋,面积约0.2万平方米;地下车位1****5个,面积约4.9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O0**$3-2-8/0**$3、O0**$3-2-1**$3/0**$3地块),用地面积为4注册后查看7.0**$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注册后查看3.8**$3平方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注册后查看0万元
2.4 招标范围:陕建·山屿湖项目二期(O0**$3-2-8/0**$3、O0**$3-2-1**$3/0**$3地块),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施工期间招标人所增加的内容等,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挡土墙工程、地下室和主体结构工程、室内粗装修工程、防水工程、水电工程(包含其他专业预留、预埋工作,给水支管敷设至户内用水点)、防雷工程(含报建、安装、验收,不包括第三方检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外立面保温工程、外立面涂料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幕墙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入户门工程、电子锁工程、防火门工程、充电桩工程、太阳能工程、泛光照明工程、交通设施、车位划线工程、信报箱、标识标牌工程等施工图中的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发生的答疑、补充文件及甲方指令单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5 工期要求:1****7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3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2**$3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