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连接组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钟秀路北侧、世伦路西侧(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厂房);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迁建项目,租用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钟秀路北、世伦路西)3#厂房部分区域,面积约4****0平方米,原生产线设备搬迁至新址,新购置注塑机、干燥机、精密平面磨床等设备升级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各类自用模具8***0套、新能源充电装置2**$3万只、低压汽车配套连接器4注册后查看0万件、高压汽车配套连接器4****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污水中控制项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表1中B级标准后,与冷却水一同通过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含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3标准;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9)表A.1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监控点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1标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4〕1**$3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活性炭使用和处置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性炭使用的通知》(通环办〔2****3〕1***5号)的要求。
(五)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建设单位须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完善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6;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海大道北7***9号A座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5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