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作为郴州市城区公共区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牵头推进本项目的筹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2024年9月1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方案,并于2024年9月29日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10月29日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者,2024年11月26日市城管局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二、变更事项
本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少,市场化程度较高,与2024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文件精神相悖,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落地实施,市城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的有关规定,拟变更项目运行模式及名称。但鉴于市城管局对本项目已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完成了招标工作,经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在原有项目内容与规模、交易结构、交易条件、验收标准各项因素不变的前提下,补充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及有偿使用协议落实本次整改工作,保持原有的实质性内容有效性,相关政府“收费”不变、不退。本项目名称变更为“郴州市城区公共区域广告资源有偿使用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模式调整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特此公告。
三、变更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城区公共区域广告资源有偿使用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项目运行模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
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期限及反馈方式
现就以上项目变更情况征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意见与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向市城管局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对项目内容有反馈意见与建议的,请将意见与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发至市城管局(联系人:凌秀华;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电子邮箱:czscgjszs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