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购置柴油货车执法设备项目二次公开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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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许昌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检测能力,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拟购置柴油货车执法设备,采取询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购置柴油货车执法设备。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预算金额:1**$3.3万元。

4.采购需求:购置车载诊断系统(OBD)环保检测仪9套、尿素折光仪9套,内窥镜(3***0°转向、大屏)9套,尿素取样设备9**$3套,防护手套1****0副(具体设备功能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日历天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时限及要求

自我单位公开发布询价公告之日起,供应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hnxcydyk@1***6.com),逾期不予接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具备生产资质与能力的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备清单及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无需提供项目报价信息。

四、响应文件获取及提交

1.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单位审核后,对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逐一发送项目询价通知书,明确报送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2.收到询价通知书的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送纸质响应文件,对不能按期报送的,应提前告知我单位,未提前告知我单位的视为放弃投标。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询价评定

1.报价要求: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

2.产品要求: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所列同等质量的产品;提交的响应文件清单中须明确所选用产品的品牌,如未明确品牌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成交原则:我单位组成项目询价小组,召开项目询价会议,根据各供货商在询价会上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询价通知书),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六、采购人信息

1.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3***8室

3.联系人:王海江

4.联系电话:0****4-6注册后查看3

5.电子邮箱:hnxcydyk@1***6.com

附件:1.许昌市购买柴油货车执法设备项目相关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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