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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四川省
公告内容
杨柳溪河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总报价,按定额110000元收取。”
现更正为:“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标人以其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按收费基准价的80%作为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未做其他调整,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不对项目进行延期。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