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2****5年宁德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项目执行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5年宁德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项目
预算金额:2****5年宁德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采购项目采购费用控制在9注册后查看0元(玖万壹仟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3.提供2****3年度或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并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供应商,按要求向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相关材料。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响应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5年6月4日(星期三)1**$3:3**$3前将响应文件寄/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计财科(收件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3号9楼计财科,收件人:孙女士,电话:0****3-2注册后查看8)。
六、比选时间
开标时间:2****5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9:4**$3。
请供应商在2****5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9:3**$3分到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7楼会议室(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3号广电大厦7楼)参与比选,并阐释要点;未按时到场视为弃权处理。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2注册后查看1****5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2.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