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草坝闸拆除石方(二次)拍卖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草坝闸拆除石方拍卖(二次) | ||||
二 | 项目编号 | EP-SZCQ202503501 | ||||
三 | 委托方 | |||||
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10时; 3、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5、本场拍卖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拍卖会开始后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出价后,剩余限制竞价时间清零,倒计时重置为3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3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3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 6、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参考价,增加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倍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参考价,方可成交。 | ||||
五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行:宿州科技广场支行 账号:6232811740000089170 | ||||
六 | 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位置 | 标的数量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草坝闸拆除石方 | 约10387.70立方米 | 174355.48 | 2 | ||
1、委托方不负责装运,竞得人按照要求自行装运,清运费用竞得人自行承担。 2、委托方不负责协调,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拍卖成交后,实际土石方数量吨数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 ||||||
七 | 对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截止时间:拍卖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4、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需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人履行完合同签订、成交价款及佣金缴纳等所有手续后,竞买保证金无息退回原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买受人必须按要求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清运结束后,买受人履行合同规定,无违约情况,委托方将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履约保证金,若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超范围开挖、清运、损坏、超过约定清运时间等,委托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
八 | 对意向竞买人的特别要求 | 1、竞买人报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清楚,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移除全部拍卖标的,不得拖延,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标的清运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的现场到公路需经过道路、安全环保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与拍卖人不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和协调(运输及清运过程中如对相关方道路、树木等非标的物的损坏均由买受人负全责并按价赔偿)。买受人严格按照委托方相关报告文件划定区域范围内采挖清运,不得超层越界采挖,如由此造成法律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标的清运过程中,清运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扬尘污染防治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接受委托方及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3、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到现场查看标的,充分了解确认标的物的数量、状况、品质、瑕疵,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后,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对竞买标的数量、状态、品质和瑕疵等负责。 4、本场拍卖标的为现状拍卖,移交(提货)数量若与成交数量不符,数量、质量不足部分不予调整,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5、资源相关税费方面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7、竞得人需及时清运拍卖的土石方资源,不得拖延工期。若在清运过程中未按要求清运或清运时发生举报、投诉等相关违规情况,一经核实,出让人有权每次扣除其适当比例履约保证金,直至扣完履约保证金。 | ||||
九 | 成交公告、《成交确认书》及评估费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交公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拍卖佣金(佣金具体收取规则请联系拍卖人)。拍卖佣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旭达卓远拍卖有限公司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州市淮河路与淮海路交叉口西北角鲲鹏学校东侧约50米院内三楼西侧,安徽旭达卓远拍卖有限公司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竞得人为自然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 ||||
十 | 买受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除涉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十一 | 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成交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支付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双方在《转让合同》中详细约定。 | ||||
十二 | 项目报名及竞价 |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办理CA锁,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 网上注册所需上传材料: 自然人: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上传;2、诚信承诺书(自然人);3、银行卡原件上传。 企业: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诚信承诺书(企业法人);4、法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网上注册成功后,再找到所需项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2、保证金汇款证明;3、银行卡原件。 企业:1、营业执照扫描件;2、保证金汇款证明;3、银行账户证明扫描件上传。 | ||||
十三 | 特别提醒 | 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旭达卓远拍卖有限公司 3、拍卖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拍卖佣金)、领取《成交确认书》、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视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受托方全额扣除(受托方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委托方以现场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如出现买受人不能受领拍卖标的、出现资产纠纷、买受人不能正常施工清运、清运项目不明确产生纠纷等问题,与拍卖人无关且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6、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的,与拍卖人无关。 7、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受托方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受托方在此做出特别约定,意向竞买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公告内容认可接受并作出承诺,如意向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可全额扣除该意向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2)在竞价过程中以参考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参考价的;(3)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缴纳成交价款的;(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3天)不与委托方签署《转让合同》;(5)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或佣金;(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拍卖人及委托方有最终解释权。 | ||||
十四 | 联系方式 | 宿州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旭达卓远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万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