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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关于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业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的通知

各竞标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现对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dname="0163596314081b3c669d0ace8501e0ba">】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供应链业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JWLZBYYFKB2****5-0***1-0***1)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以下变更。此通知未涉及的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第三章 评审标准

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

分值(分)

评分规则

备注

2

服务经验

3**$3

1.提供申请人服务团队负责人或成员自2****0年1月1日(含)起至今办理的供应链业务相关案件纠纷。

(1)国内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业务引发的合同/侵权纠纷案件等,每件得2分,最多得1**$3分。

(2)上述(1)项案件涉及“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虚假贸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托盘贸易”合同或侵权纠纷,每件加4分,最多加8分。

(3)上述(1)项案件存在刑民交叉的,每件加4分,最多加4分。

(4)申请人代理过银行、保理公司等涉及供应链金融合同、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每件得2分,最多得4分。

(5)以上案件均为服务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经验,超过6人的,超出人员对应的案件不得分。

2.提供申请人自2****0年1月1日(含)起至今为供应链企业/供应链业务/银行/保理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的业绩,每家得2分,最多得4分。

(一)案件提供资料:

1.关键要素提示:案件时间(2****0年1月1日至今)、案件范围(国内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企业或供应链业务)、案件性质(合同/侵权纠纷/刑民交叉)、案件内容(“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虚假贸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托盘贸易”)、代理人(团队成员)。

2.须提供代理合同且裁定书或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等能够证明案件类型、代理人员(即服务团队负责人或成员)、案件发生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中裁判时间、案件案号所在年份等只要有一个时间在要求期间即可)等的相关材料。

3.合同必须提供首尾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盖章页,能够看到客户、律所、律师姓名、委托内容),其他敏感信息可不提供或者遮盖。

4.裁定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能够体现出证明内容即可(例如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等字句),其他敏感信息可以不提供或者遮盖。

5.下载网上公布的案件裁定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可提供截图或者文书全文,并在后面附下载文书网址。

6.供应链业务相关案件认定标准:

(1)具备下列条件:

判决书/裁定书中能够体现出“供应链”“代采”“代销”“集采分销”“供应链服务”“大宗商品(含合同标的是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虚假贸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托盘贸易”等与供应链业务相关的表述。

(2)具备下列条件:

案件争议与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代理合同/仓储合同相关。

(1)、(2)项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法律顾问提供资料

1.提供企业名单、法律服务合同(首页、盖章尾页必备)等。

2.供应链企业认定标准之一:

(1)企业营业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与供应链业务相关表述。

(2)企业宣传(如公众号宣传、官网宣传等)中能够体现出供应链服务相关内容。

(3)企业名称中包含“供应链”字样。

3.提供资料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业绩,申请人所在总所、其他分所业绩不予认可。

以上内容改为如下:

序号

评审项

分值(分)

评分规则

备注

2

服务经验

3**$3

1.提供申请人服务团队负责人或成员自2****0年1月1日(含)起至今办理的供应链业务相关案件纠纷。

(1)国内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业务引发的合同/侵权纠纷案件等,每件得2分,最多得1**$3分。

(2)上述(1)项案件涉及“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虚假贸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托盘贸易”合同或侵权纠纷,每件加4分,最多加8分。

(3)上述(1)项案件存在刑民交叉的,每件加4分,最多加4分。

(4)申请人代理过银行、保理公司等涉及供应链金融合同、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每件得2分,最多得4分。

(5)以上案件均为服务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经验,超过6人的,超出人员对应的案件不得分。

2.提供申请人自2****0年1月1日(含)起至今为供应链企业/供应链业务/银行/保理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的业绩,每家得2分,最多得4分。

(一)案件提供资料:

1.关键要素提示:案件时间(2****0年1月1日至今)、案件范围(国内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企业或供应链业务)、案件性质(合同/侵权纠纷/刑民交叉)、案件内容(“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虚假贸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托盘贸易”)、代理人(团队成员)。

2.须提供裁定书或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等能够证明案件类型、代理人员(即服务团队负责人或成员)、案件发生时间(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中裁判时间、案件案号所在年份等只要有一个时间在要求期间即可)等的相关材料。

3.裁定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能够体现出证明内容即可(例如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等字句),其他敏感信息可以不提供或者遮盖。

4.下载网上公布的案件裁定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可提供截图或者文书全文,并在后面附下载文书网址。

5.“评分规则1.(1)(2)(3)”案件认定标准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判决书/裁定书中能够体现出“供应链”“代采”“代销”“集采分销”“供应链服务”“大宗商品(含合同标的是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虚假贸易”“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托盘贸易”等与供应链业务相关的表述。

(2)案件争议与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代理合同/仓储合同相关。

6.“评分规则1.(4)”案件认定标准:案件争议与供应链金融合同/保理合同相关。

(二)法律顾问提供资料

1.提供企业名单、法律服务合同(首页、盖章尾页必备)等。

2.供应链企业认定标准之一:

(1)企业营业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与供应链业务相关表述。

(2)企业宣传(如公众号宣传、官网宣传等)中能够体现出供应链服务相关内容。

(3)企业名称中包含“供应链”字样。

3.提供资料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业绩,申请人所在总所、其他分所业绩不予认可。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磋商保证金的缴纳:须在2****5年6月2**$3日1**$3时0**$3分前交纳至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以上内容改为如下:

1**$3.磋商保证金的缴纳:须在2****5年6月2**$3日1**$3时0**$3分前交纳至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5年6月2**$3日9时3**$3分。

以上内容改为如下:

(一)开标时间:2****5年6月2**$3日9时3**$3分。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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