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5月29日江苏(南京江宁)地方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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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受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dname="17742ea28b8f5b337f1da3c64e686562">】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5年5月2**$3日1**$3:3**$3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购销合作(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2****5年产小麦购销合作的权利。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

2****5年产小麦2****0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

入库小麦必须是2****5年产新小麦,质量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水分≤1**$3.5%;杂质≤1.0%(其中矿物质含量≤0.5%);容重≥7***0g/L;不完善粒≤6.0%(其中赤霉病粒≤2.0%);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呕吐毒素≤6***0ug/kg,玉米赤霉烯酮≤6**$3ug/kg,其他卫生指标符合小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杂质过筛带回。

2.3入库价格:

固定采购价2****0元/吨。

2.4轮入时间:

2****5年7月1**$3日前完成。

2.5入库方式

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6交收地点:

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山库1**$3号仓。

3、销售轮出粮食

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具体轮出时间为2****7年3月开始提货(实际出库时间以上级批复为准),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设定交易底价为仓库车板价:2****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需要报名,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合作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专场,未向委托方取得交易资格的客户专场报名一律审核不通过。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则取消交易。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5年5月2**$3日1**$3时。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注册后查看9**$3,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3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3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3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在国家交易平台系统中签订购销合作协议,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允许误差以委托方与中标方签订的数量质量价格确认单为准),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按实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购销合作协议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八、联系方式

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尹先生1***7注册后查看3****1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1***1注册后查看6****7

李佩璇1***9注册后查看8****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9注册后查看9****0

(传真)0***5-5注册后查看0 (财务部)0***5-5注册后查看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注册后查看9**$3。

2****5年5月2**$3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小麦购销合作双向交易清单-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山库1**$3号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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