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2023~2025年)(二期)补遗书(第02号)

其它信息 福建省

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2023~2025年)(二期)(招标编号:E3502000102802002001)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对补遗书(第01号)中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如下: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8453486元,其中暂列金:2783499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补遗书发布本项目《固化清单》,并以本《固化清单》最新的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对补遗书(第01号)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7交通布控费用”,编列内容中“投标人报价时应自行考虑风险浮动,布控费用按实际布控台班数据实结算”进行修改。

现修改为:“投标人报价时应自行考虑风险浮动,布控费用包干使用”。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8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费用”,编列内容删除“包干使用”。

五、对补遗书(第01号)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0路面铣刨料及钢护栏回收料”编列内容“以工抵料(不含运回拌合楼生产热再生沥青 30%(RAP)的预处理料)”进行修改。

现修改为:“(不含运回拌合楼生产热再生沥青 30%(RAP)的预处理料)”

本补遗书及附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第01号)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不遗书为准。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 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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