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关于购买“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度假区财政分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6〕3**$3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度假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4年版)>的通知》(昆度财〔2****4〕5**$3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采〔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工作,美化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我局拟定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关于购买“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A1****2检验检疫检测及认证服务,所需7**$3,0***0.0**$3元项目经费计划从2****5年年初预算“市场提升发展经费—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经费列支,望予以审核。
此函,盼复。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
2****5年3月1**$3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关于购买“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6〕3**$3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度假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4年版)>的通知》(昆度财〔2****4〕5**$3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采〔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现将该项工作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2检验检疫检测及认证服务
五、资金预算
市场提升发展经费—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7**$3,0***0.0**$3元
六、购买内容
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
七、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从事消杀服务相应合法有效证照,具备从事消杀服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三)建立专职供应商服务团队。供应商要设立专门服务团队,确定专人负责供应商要设立专门服务团队,确定专人负责消杀信息管理及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框图、各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方案(岗位职责、拟安排的具体人数)。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3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一)度假区7个农贸市场区域:大渔农贸市场、双河湾农贸市场、渔户村过渡农贸市场、金河集市、九夏集市、同仁路临时集中摆放点、幻滇农贸市场。
(二)对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日常管理考核标准》的工作要求,做好农贸市场内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区域市场方未能处理及难以处理的卫生死角区域、顽固污渍等卫生区域的清洁工作。使用高效低毒消杀物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对各农贸市场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率较高的卫生间、出入口、垃圾桶进行全覆盖消杀,抑制细菌的传播。四害消杀:灭鼠(布置专业毒饵站、鼠迹监测设施),灭蟑螂、灭蚊蝇(使用热烟雾剂处理蟑螂和蚊蝇,并滞留喷洒灭蚊蝇药物)。根据形势可酌情增加消杀次数。
(三)对农贸市场负责人及日常消杀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消毒液的配比使用,以及海鲜摊床、门把手、垃圾桶等重点部位的消杀要点,并指导市场管理人员如何正确使用消毒用品,讲解如何有效对死角和盲区进行消杀。
(四)每次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消杀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都要及时拍照、记录存档。
十、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宗老师0****1-6注册后查看6
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服务”项目的复函
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转来的《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滇池度假分局关于购买“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来文中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和经费预算。年初预算已安排市场监管分局“集贸市场有害生物消杀”7**$3,0***0元,本次购买服务费建议从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中列支,并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办理。请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支出。实施中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 办〔2****6〕3**$3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 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9 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采〔2****4〕2 号)的相关规定推进工作。
度假区财政分局
2****5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