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市场调研洽谈公告(代发)
公告时间:2****5年0**$3月1**$3日
根据镇海区卫健局采购工作需要,为更好地了解需求项目的性能及市场情况,计划对相关项目等进行市场调研洽谈,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提前报名参与。
1.项目名称:数字心电仪同步建立与区心电诊断中心数据互通项目
2.组织类型:市场调研洽谈
3.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1 | 数字心电仪同步建立与区心电诊断中心数据互通项目 | 1项 | 1***6.7万元 | 本项目用于镇海区卫健局下属公办基层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健局相关工作需要,计划对数字心电仪同步建立与区心电诊断中心数据互通项目进行采购。 其中数字心电仪4**$3台,预算1.6**$3万/台,合计7**$3.7万;与区心电诊断中心数据互通5**$3个点,预算1万/点,合计5**$3万;总合计1***6.7万。 主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数字心电仪同步建立与区心电诊断中心数据互通项目采购需求》。 如有需要,未明确事项可提前向卫健局医政科(电话8注册后查看7)进行了解。 |
备注:有意向参加的厂商需严格按要求制作市场调研洽谈推介书。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3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参与洽谈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4.4参与洽谈公司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推介。
5.市场调研洽谈推介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截止时间:2****5年3月2**$3日下午2点(北京时间),所有推介书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推介书将被拒绝。
5.2地点: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中心C3-5***2会议室)。推介书提交方式需采用现场提交。
6.市场调研洽谈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5年3月2**$3日下午2点(北京时间)。
6.2地点: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中心C3-5***2会议室)(供应商人员需到现场洽谈)
7.其他事项:
7.1供应商须在洽谈截止日前向镇海区卫健局报名,自行下载链接附件获取推介书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
7.2市场调研洽谈推介书需严格按照要求制作,纸质版一正四副装订成册。
7.3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洽谈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市场调研洽谈仅为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了解产品性能及市场行情的方式之一,相关项目采购仍以最终招标结果为准。调研方对调研洽谈情况不作任何解释,洽谈推介书等资料不退回。
7.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洽谈推介。
7.5为提高调研洽谈效率,请各参与调研洽谈的公司体现诚意,在推介书上按最低价报价,提供各自的最优条件。
调研方:宁波市镇海区卫健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9号
联系方式:0****4-8注册后查看7(上班时间段可联系)
附件1:数字心电仪同步建立与区心电诊断中心数据互通项目采购需求(市场调研用).doc
附件2:市场调研洽谈推介书格式及制作要求(医疗设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