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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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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芯鹏微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芯鹏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芯鹏微电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科创园二期1**$3幢,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2****8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3亿只集成电路、半导体功率器项目。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划片废水与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混凝气浮+过滤)处理达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纯水制备,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注册后查看3-2****4)表1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废水混合,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7-2****0)表1排放限值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气、固化废气、注塑与二次固化废气、打标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合并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1)排放;品检废气、焊接与补焊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合并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通过2**$3m高DA0***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TVOC、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7-2****0)表3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7-2****0)表4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3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润滑油(HW0**$3)、废油桶(HW0**$3)、废活性炭(HW4**$3)、废包装桶与包装瓶(HW4**$3)、废弃的含油抹布(HW4**$3)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保护膜、废刀具、不合格品、废胶条、废框架、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水处理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4〕1**$3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4***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的要求。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7〕1***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7.本项目以1号厂房、2号厂房为边界分别设置5**$3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

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生产废水(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1***2吨,COD≤0.0****5/0.0****5吨、SS≤0.0****6/0.0****8吨、全盐量≤0.0****4/0.0****4吨。

生活污水(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1****0吨,COD≤0.3***0/0.0***6吨、SS≤0.2***0/0.0***2吨、氨氮≤0.0***4/0.0***2吨、总氮≤0.0***2/0.0***8吨、总磷≤0.0****6/0.0****4吨。

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VOCS≤0.1****6吨、锡及其化合物≤0.0注册后查看2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VOCS≤0.1****6吨、锡及其化合物≤0.0注册后查看8吨。

3.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七、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9版)》,项目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

八、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九、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5年3月3**$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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