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比选劳务派遣人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公告

其它信息 湖南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人员第三方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院现有2***0名劳务派遣人员拟通过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由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人员招聘。该类人员工资绩效发放、培训和管理由医院负责。

三、项目预算

2**$3元/人/月(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生效起三年。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为医院提供符合医院用工需求人员;

2.由供应商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劳务派遣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生育、辞职、辞退、工伤、职业病、死亡等异动,由供应商负责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医院应协助供应商处理相关事宜;

5.组织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处理劳务派遣人员投诉及劳动纠纷等争议事务。

(二)项目要求

1.服务标准

(1)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需在每月规定时限内完成缴纳,如因供应商原因被税务部门征收滞纳金,医院不予支付。

(2)供应商每月3**$3日前向采购方提交当月社保、公积金缴费凭证。

2.人员管理

(1)为医院提供符合医院用工需求人员,办理入职、离职手续;

(2)由供应商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做好后续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续签、解除或终止等手续;

(3)负责建立、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出具在职、收入等相关证明。

(4)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后续工作,处置劳务派遣人员投诉、劳动纠纷等争议;

(5)供应商按医院要求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确保及时足额缴纳,并办理增减员、年审、稽核、变更、转移合并、待遇办理、工伤和工亡处置等业务。

(6)劳务派遣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生育、辞职、辞退、工伤、职业病、死亡等异动,由供应商负责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医院应协助供应商处理相关事宜;

(8)确保用工形式、社保缴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地方的规定,承担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导致的行政处罚或赔偿。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关材料(包括承诺函),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已完成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三)单位简介、工作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报价函。供应商如提交询价函报价,即表示响应我院的服务要求,如果出现虚假应标,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院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上述递交的材料均加盖公司公章。

八、评审规则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价格4**$3%+项目实施方案6**$3%)。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5年5月2**$3日8:0**$3-6月4日1**$3:3**$3(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1**$3楼1****1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请进行密封,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接收。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供应商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有权取消该供应商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1-2注册后查看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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