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安定园区运营管理分公司关于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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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拟对筛分产生的再生骨料(含中砂、细沙)资源化利用开展竞争性谈判,在有效报价中,选取报价最高的2家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作为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再生骨料资源化产品的第一入围服务商和第二入围服务商,原则上第二入围服务商在同意执行第一入围服务商报价时可作为第1候补。

一、服务需求

截至2****6年5月,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预计处理焚烧炉渣2**$3万吨(每日约7***0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产生再生骨料(含中砂、细沙)约2**$3万吨,现场积存再生骨料约4万吨,合计2**$3万吨。

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通知服务商负责外运并资源化利用,并保证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可提供装车服务。

服务商要服从现场管理,再生骨料运输车辆和人员安排要满足炉渣综合利用厂运行需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适用车型,以安定园区现场地磅称重计量为准,服务商要做好生产准备和计划,保证所有再生骨料及时清运,不得只清运细沙或者中沙,不得影响炉渣综合利用厂正常生产运行。我公司有权对服务商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6年5月3**$3日(同时合同约定量履约完成即合同终止),该项业务采取部分预付费形式,服务商根据最终确定的单价支付至少4个月的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的预付款。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价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亲笔签字,同时现场核验原件。

3.服务商相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竞争性报价要求

1.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服务商向我公司支付业务费,报价底价应>0元。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报价需包含车辆运输、人工、遗撒清理等全部费用,且为含税价格,税率1**$3%。

2.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两次报价。

第一次报价高于底价视为有效报价;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有效报价的最高价视为有效报价;如第二次竞价时,价格相同不能确定一名入围服务商,则报价相同的单位继续开展竞价,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直至评选出一名入围服务商。

第一次报价:报价单位须安排人员现场提交资质材料,填报价格并提交报价单(详见附件3),报价单随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报价大于底价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取有效报价的前5名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有效报价不足5名的,全部直接进行第二次报价。

第二次报价:进入第二次报价的单位或个人,在第二次报价发起前,需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整(现金),如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且该单位第一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进入第二次报价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中途放弃或报价低于第一次最高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正常竞价后,如未成为第一入围服务商和第二入围服务商的,履约保证金于竞价会议后退还,成为第一入围服务商和第二入围服务商的,需现场网银转账2万元至指定账户作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取回2万元已缴纳现金。

现场发放报价单(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自然人报价的亲笔签字)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填写。报价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有效报价的最高报价视为有效报价,价格最高的报价人为本类型产品的入围服务商。有相同报价的,进行第三次报价,直到选出一名最高报价的入围服务商。

我公司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选择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服务商2家,原则上排名第2名的服务商在同意执行第一入围服务商报价时可作为第二入围服务商。因特殊原因,第一入围服务商无法提供服务时,由第二入围服务商负责承接相关业务。具体安排需结合最终报价情况而定。

四、时间安排

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报价时间为2****5年5月3**$3日(周五)上午1**$3:0**$3,报价地点为安定循环经济园区办公楼一层会议室,逾期视为放弃报价。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于竞价会议开始前自行来现场踏勘、取样,竞价会议开始后,不允许踏勘现场。

五、其他

1.暂排第2名的服务商应按照第一入围服务商报价执行,如无法执行则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征求意见,排名靠前且同意执行第一入围服务商价格的将作为第二入围服务商。因特殊原因,第一入围服务商无法提供服务或不能满足约定要求时,由第二入围服务商负责承接相关业务。具体配额安排需结合最终报价情况而定。如成为第一、二入围服务商后,无法提供服务或不能满足约定要求时,我公司有权重新发布竞价公告,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单位或个人的报价视为充分了解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现状的再生资源质量情况,已充分考虑杂质、含水率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最终报价为合同的执行价。违反承诺函内容的报价单位,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权拒绝相关合作。

3.服务商需同步清运中沙和细沙,确保炉渣厂产生的再生骨料日产日清,如只清运中沙或细沙,导致中沙或细沙积存累计超过3天,则视为服务商违约,履约保证金2万元不予退还,且合作终止。

4.炉渣资源化产品竞价业务均采取全量预付费形式,且根据实际发生量逐次或一次性开具对应要求的发票,未实际发生的业务不予开票。

5.入围服务商确定后,签约单位不得变更,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参加现场竞价的单位或个人,需携带2万元现金,且手机、电脑具有网银转账功能,账户余额不低于2万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先生;联系方式:1***5注册后查看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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