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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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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5】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绿地面积约1注册后查看5平方米,河道长度约5***5米,包括新建沿河步道、绿化、河坎及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东至星光路以南至艾瑞斯地块、星光路以北至剑兰路,南至通途路,西至陈郎桥江,北至菁华路。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景观园建、景观绿化、景观电气、给排水及海绵、智能化、河坎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相关配套工程及保修期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景观园建、景观绿化、景观电气、给排水及海绵、智能化、河坎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相关配套工程及保修期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3%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暂定7***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2****5年4月、5月、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人数应符合住建部相关规定要求],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3%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暂定7***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2****5年4月、5月、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人数应符合住建部相关规定要求],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3楼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4-8注册后查看3
电子邮件:/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9号(创富商业中心)5楼
联系人:张琳玲、蔡青青、何周军、徐乃昕、郑梅英、马亚红、顾静芬
联系电话:0****4-8注册后查看5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