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航空、铁路和其他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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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为适应航空业务、低空经济、铁路业务发展和其他重要活动的无线电保障要求,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计划开展由专业的第三方(承包商)进行GNSS导航专项业务、铁路沿线GSM-R监测数据采集、预分析、报告制作等技术支持服务性工作,实现监测数据自动记录和分析,保障过程进行实时记录。

现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采购程序和规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航空、铁路和其他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

2.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7:3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地址:厦门市会展南二路200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三、供应商要求

1.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报价供应商应熟悉无线电业务、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次报价最高限价9.9万元。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要求:

(l)按要求填写《附件1:航空、铁路和其他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采购报价单》;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航空、铁路和其他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采购要求》。

5.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五、附件

1.航空、铁路和其他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采购报价单

2.航空、铁路和其他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采购要求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航空、铁路和其它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采购要求.docx  下载

附件1:航空、铁路和其它业务专项保护第三方支撑服务采购报价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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