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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海南洋浦陆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疏浚物

征集意向销售公告

各意向单位:

为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满足本区域及周边对疏浚物的需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海南洋浦陆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疏浚物意向采购方征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疏浚物详情

本次意向销售的疏浚物,储存于洋浦经济开发区西南部小铲滩港区,每次销售数量不低于5万立方米,各意向购买方可根据各自需求在征集过程中填写。疏浚物颗粒均匀,质量稳定,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二、销售用途限制

特别强调,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本次销售的疏浚物严禁直接用于建筑类主体结构工程。按照《海砂利用管理规定》规定,仅限用于沿海岸线、港口航道、海上工程、滩涂开发、沿海水产养殖等领域,以及填海造地、沙滩补浪、生态修复等。购买方需严格遵守用途限制,并签订使用承诺书,若违规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三、销售方式

本次疏浚物销售拟采用竞价方式,具体以竞拍公告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四、交付方式:自提或配送,自提的竞买方需按销售方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输运方案,经销售方审核通过后,按照销售方的指定区域和指定标高进行挖运。

五、计量方式:量方方式或影像测量方式,最终以竞拍公告为准。

六、意向征集条件:

1.有意向购买疏浚物的单位需为具备加工疏浚物且将质量提升至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规定能力的工厂。

2.具有能直接使用本疏浚物的项目,提供相应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用砂委托书、以及本项目施工投标时相应的用砂清单,且明确相应项目所用疏浚物的部位和用量(自拟项目用砂说明并加盖公章)。

满足上述条件者按照报名方式的要求进行报名,销售方对报名者的购买资格进行备案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者进入竞价阶段,并按要求签订价格保密协议。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疏浚物销售完止。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竞价者,请在此期间将报名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相应的项目施工合同或项目用砂委托书、以及本项目施工投标时相应的用砂清单,采购需求时间,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uhaimygs@hnyplh.com,或将纸质版送至洋浦大厦3楼305室。

联系人:胡工注册后查看

廉政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八、其他事项

购买方需具备相应运输和施工能力,保证疏浚物合理接收和使用。

海南洋浦陆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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