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搬家服务
其它信息
重庆市
公告内容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450000.0 元)
包1
包合计:45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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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搬运服务-物流搬运服务
需求描述:
本次搬家服务主要将医院各科室物资由老院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A B C区)搬运至新院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街道上游村1号),搬运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信息设备、教学模型、办公用品、部分家具、电器及档案资料等(搬迁内容详见“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搬迁物资统计表”),描述的详情及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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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 | 1(项) | ¥45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3-13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3-13 12: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必须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版的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含服务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人员培训费、配件费、包装费、安装费、人员经费、杂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项目所含所有搬迁服务实施所需的设备、材料、物品(工具、辅材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在履约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应对和负责。
(四)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 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整体搬迁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自中标供应商交付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三)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手机:
联系座机: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