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参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砂石处置方案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潢川县水利局于2****4年9月编制完成《潢川县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砂石处置方案》,经潢川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信阳市水利局审查通过。现将处置方案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疏浚范围及砂石可利用量
本方案涉及砂石处置的范围,白露河干流(桩号:
8**$3+6***5~8**$3+3***5 段、8**$3+3***9~8**$3+6***0 段、8**$3+7***5~8**$3+9***4 段、9**$3+3***8~ 9**$3+4***8 段、9**$3+9***4~9**$3+1***4 段、9**$3+8***4~9**$3+4***1 段)共6****7米。
本次只对上述6段河道清淤疏浚产生的 4**$3.3 万m3弃土进行处置,经处置后可回收利用砂石资源量4**$3.7万m3,其中砾石4.3**$3万m3,河砂4**$3.3**$3万m3。
白露河潢川县与商城县交界河段暂不处置。
二、河道清淤疏浚方式
本次白露河河道清淤疏浚土方疏挖采用挖掘机开挖,配自卸汽车运输至储砂场。
三、许可实施砂石处置企业
五、砂石处置现场监督管理
现场监管单位:潢川县河砂办
现场监管人员:潢川县河砂办白露河中队
受理举报单位:潢川县水利局
举报电话:0****6-3注册后查看6
潢川县水利局
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