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  > 具招标信息信息

“具”招标信息信息

类型筛选:
内容展示: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查看详情>>

各地区招标信息:

特色服务
相关分站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