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普明里丁区2-1-601不动产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56,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普明里丁区2-1-601不动产
1、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663.3平方米(未分摊);使用(承包)期限为1999年03月31日至2069年03月30日;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房屋建筑面积为93.74平方米;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6层;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
特别提示:
1.调取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显示,房屋权利人为个人,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2023年03月15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承包)期限为1999年03月31日至2069年03月30日、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共6层、所在层为6层、建筑面积93.74平米。有抵押权登记。
2.房屋现为空置状态;自物业查询有欠缴卫生费情况,欠费日期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欠缴、2024年6月份至今欠缴,卫生费为20元/月,240元/年,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欠缴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物业部门咨询。
3.房屋装修情况以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可移动装修及室内物品不在拍卖范围,拍卖中展示的照片及现场看样时的状态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成功后的移交标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权属登记与现状不符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房屋若存在拆改建,对擅自拆改建部分不予保护,由买受人自行恢复原状,费用自理。拍卖前竞买人应实际到场看样,成交后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
4.请各意向竞买人根据各地有关“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原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并自行解决或承担。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支付,退款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6.经网络询价方式,本院向京东、京东、工商E网三家分别进行网络询价,根据询价报告,取三家平均价作为评估参考价进行拍卖。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吴法官收。(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联系电话:022-5808338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433,290元,保证金为43,000元,增价幅度为4,3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院已委托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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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拍时代”安排),咨询时间、预约看样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103110022026,账号:62284000272709326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