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情况
拍卖财产 | 扣押在案的足金手镯、项链、吊坠各一件 (共计23.26克) | ||
起拍价:11400元 | 保证金:1200元 | 加价幅度:100元 | |
财产来源 | 刑事罚没财产 | ||
财产所在位置 |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备注(或瑕疵) | 1. 该标的物为刑事罚没物品,无原始票据、凭证,针对物品的质量、材质等有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参考,本院不作保证。标的物为二手物品,局部有磨损,请买受人谨慎参拍。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15天内到我院领取拍品(不接受邮寄),可委托他人凭相关委托材料及身份证明代为领取。如逾期不领取则视为买受人放弃所有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自行处理不再交付。 |
二、关于拍卖财产其他情况说明:
1、拍卖财产经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检测结论为足金。该检验检测报告作为附件附后,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本院向攀枝花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拍卖财产发出了《认定协助书》,依据其回复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该黄金制品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6282元。该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3、标的物现存放于本院,无仓库保管费用。拍卖款项缴纳完成后,买受人须前往本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本次拍卖不提供购买发票及证书。财产交付只接受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
4、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三、重要提示: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0001219。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标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合伙购买手续。如有委托他人进行购买需提前三日提交公证后的委托书。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种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5年5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攀枝花分行炳草岗支行;账号:6228402447142499563;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4执1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成交价款到账后30日内,由本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执行裁定书》。
特别提示:汇款只能汇一笔,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 注册后查看(蒋老师)
法院咨询电话:0812-3336921(雷法官)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