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薛耀华持有的晶学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人民币518万元)(变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上海市

公告内容

变卖公告

***0;***0;***0;***0;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581**$31**$3时至2****51**$31**$31**$3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0;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薛耀华持有的晶学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1***0%股权(出资额人民币5***8万元)。

评估价:5***4.2**$3万元

起始价不低于:3***1.6**$3万元;保证金:3**$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卖时间:2****581**$31**$3时至2****51**$31**$31**$3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以及晶学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竞买人须在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3***1.6**$3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3***1.6**$3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价款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 dname="df2ab33df53cdff2e7194a06341cabb3">】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自行了解卖标的公司股权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内容。***0;***0;***0;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5841**$3时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卖成交余款(卖成交款扣减3***1.6**$3万元)应于变卖成交的1**$3日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闵行支行;账号:3***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6-3注册后查看4】,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竟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竟拍前,请各竟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竟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变卖价款低于本次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恶意参与竟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卖的价款低于原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司法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493**$3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5)第F0****6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58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次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应于2****5841**$3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6注册后查看9***0;钱女士、1***0注册后查看1****1***0;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32**$3

举报监督电话:0***1-6注册后查看0-8****5

***0;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57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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