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变卖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1)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171号通用机械厂宿舍1栋306房
网络询价:675918元,变卖预缴款:48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注:变卖预缴款内已包含保证金,缴纳变卖预缴款后无需另行缴纳保证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
1、变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购房资格及过户问题,如因竞买人未事前咨询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满足上述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美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美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注册后查看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未经预约,将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该房屋尚未退腾,目前有人居住使用;该房产腾退需要时间;该房产是否具备交税过户条件需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不作任何保证;该房产权利性质:房改房;详情详见勘验表。2、根据当地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3、如竞买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4、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事由:本院于2025年3月25日在阿里巴巴平台第一次拍卖,起拍价588000元,3月26日流拍;于2025年4月22日依申请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480000元,4月23日流拍;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变卖申请,故依法以二拍流拍价作为起拍价予以变卖。
注意事项:
拍卖成交后,不动产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严正声明:
1、严禁任何人以法院及法院工作人员名义,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索取任何财物、款项。2、严禁任何人通过法院拍卖活动,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3、严禁任何人通过恶意抬高法院拍卖标价价格等方式,妨害、干扰法院拍卖活动;4、本院目前仅授权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
、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
四家拍辅机构对本院的拍卖活动进行对外委托评估、挂网拍卖等工作,其他企业及个人均未获得本院授权及允许。竞买人、买受人需谨慎一切借以法院名义或带有“法拍”字眼的企业及个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以防上当受骗。
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7天向美兰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法院联系。
八、1、因司法拍卖而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2、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以及不动产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与滞纳金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3、拍卖公告中所被披露的需缴纳费用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需缴纳的费用详情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具体变更事宜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查询。如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调。5、如不动产需本院强制腾退,腾退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不动产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持相关发票及收据向本院申请退付因腾退所产生的执行费用,逾期本院不再办理。6、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制作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关于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缴纳完成后持税务申报表、完成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付,逾期本院将不办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开户单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账号:1010898690073136),备注:竞买(2024)琼0108执恢1052号案件司法变卖余款。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标的物本身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5917902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美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1)”、“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