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永州市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潇湘嘉园二期14栋101室、102室处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湖南省

公告内容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0;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5年8月4日1**$3时至5日1**$3时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科技学院与被执行人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拍卖被执行人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永州市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潇湘嘉园二期1**$3栋1***1室、1***2室处的房产,详情见以下评估报告:

1、估价对象范围

估价对象为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永州市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潇湘嘉园1**$3栋1***1、1***2、1***6、1***7、1***8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总建筑面积:2***9.8**$3,证载用途为商业服务,本次评估设定用途为商业服务,包括房屋主体、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上下水、供电、卫生等设施设备,不包含可移动的非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价值。

2、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1)土地登记状况和权利状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估价对象土地登记状况和权利状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 ***0;证号

座落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地类

***0;(用途)

使用权面积(㎡)

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零国用(2****5)第0注册后查看6号

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南侧

出让

住宅:2****5-0**$3-1**$3

商业:2****5-0**$3-1**$3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

其他商服用地

2注册后查看3.8

(2)项目核准、规划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编号

建规[地]字第永零规地[2****5]0***3号

用地单位名称

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北侧

用地性质

***0;/

用地规模

2注册后查看3.8平方米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

建规[建]字第永零规工[2****9]0***7号

建设单位(个人)

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潇湘嘉园1**$3#、1**$3#、1**$3#、1**$3#、1**$3#、1**$3#、1**$3#、1**$3#、1**$3#楼、南地下室

建设位置

旭日路西侧,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

建设规模

9注册后查看5.8**$3㎡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4***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1

建设单位

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潇湘嘉园1**$3#、1**$3#、1**$3#、1**$3#

建设地址

湖南科技学院大门南侧

建设规模

4注册后查看2.9㎡

合同价格

8****7.5万元

勘察单位

湖南省地质勘探院

设计单位

永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永州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工期

4***0天

4)在建工程测绘报告

测量号

1**$3q2注册后查看5-1**$3

申请人

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潇湘嘉园1**$3栋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

1**$3层

建筑面积

1注册后查看8.4**$3㎡

设计用途

住宅/商业服务

纳入评估范围

1***1:4**$3.2**$3㎡;1***2:3**$3.2**$3㎡;1***6:5**$3.8**$3㎡;1***7:5**$3.9**$3㎡;

1***8:8**$3.6**$3㎡。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号

房预许字(2****9)第0****2变更号

企业名称

永州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潇湘嘉园1**$3#

坐落

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北侧

总建筑面积

1注册后查看8.2**$3平方米

商品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

批准预售面积

9****8.0**$3平方米

住宅

8****1.0**$3平方米

商业用房

7***6.9**$3平方米

6)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委托方工作人员及相关当事人介绍,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定抵押他项权利,估价对象为限制房产,限制类型为冻结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土地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潇湘嘉园1**$3栋1***1、1***2、1***6、1***7、1***8

土地四至

东临近旭日路,南邻其他房屋,西临内部道路,北邻湖南科技学院广场

土地形状

较规则

地形

地形平坦,符合建设要求。

地势

地势较开阔,与相邻土地无明显高差,符合建设要求。

地质

地质情况良好,不受水文状况影响,地基承载力较强。

土壤

未受过污染

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围“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物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潇湘嘉园1**$3栋1***1、1***2、1***6、1***7、1***8

建筑物用途

商业服务

建筑规模

估价对象房地产建筑面积2***9.8**$3平方米。

层数

位于第1层/总层数1**$3层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设施设备

估价对象为电梯房,户内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照明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装饰装修

估价对象1、2外墙面贴墙砖,层高约4.5米,地面铺地面砖,墙面刷墙漆,顶棚做板材吊顶,入户门为不锈钢门,窗为铝合金窗;

估价对象3外墙面贴墙砖,层高约4.2米,地面刷地漆,墙面刷墙漆,顶棚做石膏板吊顶,窗为铝合金窗,入户门为卷闸门;

估价对象4、5外墙面贴墙砖,层高约4.2米,室内为毛坯。

空间布局

估价对象房地产为独立门面。

建筑功能

估价对象屋面及外墙配备有防水、保温、隔热措施,通风采光良好,日照充分。

外观

估价对象为高层建筑,整体造型简洁明快。

建成时间

估价对象建于约2****3年

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位置状况描述

坐落

永州市零陵区旭日路西侧,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潇湘嘉园1**$3栋1***1、1***2、1***6、1***7、1***8

方位

估价对象位于旭日路以西

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

湖南科技学院约2***0米

临街状况(路)状况

东临近旭日路,南邻其他房屋,西临内部道路,北邻湖南科技学院广场。

所处楼幢

位于第1**$3栋

朝向

朝西

楼层/总层数

1层/共1**$3层

交通状况描述

道路状况

周边有旭日路,支路等道路,已形成完善而密集的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较高。

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

附近有1**$3路;3**$3路;3***3路;旅1路;旅1线公交车经过该区段,交通便捷度较优。

交通管制情况

无特殊道路管制。

停车便捷度

配有停车位,可满足业主和访客的停车要求。

周围环境状况描述

自然环境

无明显大气污染、水文污染及噪声污染;周边没有影响视觉环境的杂乱因素;卫生环境较好。

人文环境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均为居民区,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条件

无特殊景观。

外部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

区域内“六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场地平整。

公共服务设施

区域内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配套的商业、教育、金融、医疗、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设施较完善,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医疗:湖南科技学院卫生服务中心;

学校:湖南科技学院、零陵区杨梓塘小学、永州市工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永州市第三中学;配套设施较齐全。

***0;

***0;

拍卖情况说明:无不动产权总证,仅有土地使用权总证;房产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评估价:1注册后查看6***0;***0;***0;***0;***0;***0;***0;***0;***0;***0;***0;起拍价5注册后查看0.8**$3

增价幅度50***0元***0;***0;***0;***0;***0;***0;***0;***0;***0;***0;***0;***0;保证金1注册后查看0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5年8月1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2****5年7月2**$3日。

四、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本院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0;***0;***0;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临实地看样,并联系法官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5年8月1日1**$3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2**$3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零陵区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0;***0;***0;***0;重要提示: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1]1**$3号)之规定,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七、拍卖余款请在2****5年8月1**$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城支行,账号:8***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3w.3注册后查看3.a2***4dqe.5**$3.7**$3c1**$3be4PJWld9&wh_ttid=pc

***0;***0;***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3w.3注册后查看3.a2***4dqe.4**$3.4c3***8be4kxkdWi&wh_ttid=pc

九、买受人应在所有拍卖款缴清后,成交确认裁定生效之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网络生成的确认书、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永州大道2***9号)领取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另行通知。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通信、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申请法院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在领取法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3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1**$3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十一、依照法释〔2****6〕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裁定书等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向法院承办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0; 官:1***1注册后查看0****8唐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6-6注册后查看6。***0;

络服务电话:4***0-8***2-2****0

***0;

***0;

***0;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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