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栏
***0;***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接听电话,已发短信通知。特此公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25年6月3**$3日1**$3时至2***25年7月1日1**$3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0**$3,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大渡口区尚源路6**$3号1幢3**$3-3号房屋
***0;***0;***0;***0;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渝(2****1)大渡口区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3**$3号,该标的所在小区为铭鑫鼎尚源,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钢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3年1**$3月2**$3日。标的物所在楼栋共3**$3层(地上3**$3层,地下2层),配备2部电梯,房屋建筑面积1***1.3**$3㎡、套内面积8**$3.1㎡,现空置。
拍卖成交后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该标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确定的为准。交付后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测绘、分隔、恢复等情况,由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一经拍卖成交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及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
特别提示:1、据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5年4月3**$3日欠缴物业费为5****3.8**$3元(2元/月/平方米),仅供参考。其水、电、气等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存在欠费,则上述费用均由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核算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2.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评估价:7**$3.0**$3万元,起拍价:3**$3.2***8万元,保证金:7.8****6万元,增价幅度:2**$30**$3元(以及其整倍数)***0;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安排,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6****2。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及查封。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由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1**$3、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7)。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3注册后查看6****2***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6注册后查看5***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8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3号(南岸区行政中心C区)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8***2-2****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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