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  > 滤网招标信息信息

“滤网”招标信息信息

类型筛选:
内容展示:滤网过滤后与涉锡焊接、耳机组装、清洁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三根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涉锡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滤网过滤后与涉锡焊接、座充组装、热熔焊接、固化、清洁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六根排气筒(DA007、DA008、DA009、DA0010、DA011、DA012)排放,......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填料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备维修过程中焊机工作时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运营期生产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落实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进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污水静置装置(沉淀过......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废过滤器等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5年4月9日至4月10日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废包装袋、除尘装置收集尘以及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企业应加强管理,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控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电 话 862785......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废过滤残渣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吨包、集尘、废布袋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杂物、清洗槽渣、循环水池底泥、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企业应加强管理,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控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电 话 86278505 联系地址 ......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废丝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旱厕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地面硬化处理......查看详情>>
内容展示:滤网、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能力企业回收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相关规定执行。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查看详情>>

各地区招标信息:

特色服务
相关分站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